海南性侵幼女案,昨日给出了双开的一个结果,当然我相信官方在双开的判定上只是一个逗号,因为我更相信国人不会任由用私器来充当公器来欲盖弥彰。那么自然就要谈到司法的问题,那么从司法方面,此校长与官员当判何罪?
海南开房案一经爆出,立马一波三折,首先是未性侵,接着是幼女主动联系校长与官员,最后目标直指幼女爱慕虚荣。这三种说法,有人信没?有,五毛党们,水军们信。但你别指望用“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的无耻言论继续挑战国人的智商,国人又不是弱智?
既然未性侵为何有两种检验报告?从强奸到未性侵到底充斥了多少权钱的肮脏?幼女为什么能主动联系到校长与官员?其中一幼女又是怎么叫上了校长干爹的称谓?把目标指向幼女爱慕虚荣所以罪有应得,是不是该说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得低下羞愧的头颅,去反思我们到底给我们的孩子留下了一个怎样可耻的社会环境?
解释这些问题,其实很简单,幼女连着几天下体出血与家长出示的幼女带血内裤的照片足以证明未性侵的说法是扯淡,因为可以用权钱改变法医鉴定报告,你跟我扯毛的司法?在这里我可以用身边的一个例子做个解注:“在我的家乡,一个校长殴打一个青年,将其头部打伤,警察带青年做法医鉴定,楞是将五公分的伤口写成是三公分的伤口。”这个事件是我身边发生的事,绝对真实,那么海南开房案能动用警方去干着检方与律师的行当去声明未性侵以及将舆论一步步的指向幼女是妓女的导向,你有什么脸来让大家相信你们的话是权威?所以我们得出的结果是双开与猥亵罪,这是否足以证明这个社会的法律连狗屁都不如?
幼女之所以能主动联系到校长与官员甚至叫校长未干爹,我有理由去相信这个校长并非只做了这一次,而是长期性的充当“拉皮条”的身份,为公职人员提供幼女特供。当然一定会有人说我造谣,那么既然警方可以说幼女未被性侵,连法医鉴定都能改动,我为什么又不能想当然的怀疑下这也许是个“幼女权钱交易利益产业链呢”?当然你们可以按照双开与威胁罪结束这场足以使这个国家与民族在世界上耻辱不堪的审判结果,但指望国人信服则比登天还难,对于这个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又大大的添了一把火,你口中的和谐也只能是口中的和谐,洪水滔天岂能是你画一张饼就能躲得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