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柳如是四十六年生涯,我看不出她有什么爱国的举动,难道,仅仅因为拖着丈夫跳河,就算爱国行为了吗?
明朝末年,到处是贪官污吏,百姓苦不堪言,即使没有满人的入侵,百姓也会造反。为了这样早死早好的统治集团,有必要以身殉葬吗?
我以为,这压根不算爱国,这不过是被几千年忠君思想洗脑后,留下的愚昧和无知。
什么最大?生命最大!什么最大?人民最大!有什么值得人民去死?!仅仅因为那一小撮人不再可以骑在百姓头上拉屎撒尿了吗?!
弗兰克林说:那里有自由,那里就是我的祖国。
对这个话,我也不以为然,自由是祖国的必备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肚子都吃不饱,自由还有个屁用啊?!罗宾逊在荒岛上可以光天化日之下脱裤子放屁,也算自由到家了,但那荒岛是他的祖国吗?
我以为:
哪里有让人民快乐潇洒的社会;哪里有公平自由的生活;哪里有不敢欺骗百姓的政府,哪里,才是我的祖国!
假如,能为这样的“国”去跳河,去上吊,去挨子弹,那才叫当之无愧的“爱国”!
惜乎,余生也晚,未能和柳如是同时代,惜乎!
假如,我能在1647年初夏的那个夜晚,也搂着另一位名妓夜游西湖,假如,我能邂逅那位满脸失落,扶着白发老人慢慢行走的柳如是,我会拦住她,恳请停步三分钟,听我用字正腔圆的南京土话,告诉她:
美丽的女人啊,应该,为什么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