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毛泽东在这里讲的这两条方针,就是英勇善战、团结和谐,是对中华传统武德“和军勇胜”价值观的最好解读,也是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实有之义。
记者:中国是“礼义之邦”,兴仁义之师、举仁义之战的思想,在传统武德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也是传统军事伦理的核心理念吧?
王:是的。中国历代军事家、思想家,对于战争的性质,无不从伦理道德层面来作出是非善恶判断。夏、商、周时期,多以顺天承命的“天授兵权”理念来申明战争的正义性,把自己的兴师宣称为“惟恭行天之罚”。春秋之后,由于民本逐渐代替了神本观念,战争正义标准也由“天道”转向了“仁道”,这就是《司马法》讲的“仁本第一”、孟子讲的“仁人无敌于天下”。
记者:孟子说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好像就是基于这个标准提出来的。
王:据《尚书》记载,武王伐纣时“血之流杵,赤地千里”。《尚书》虽然是儒家推崇的经典,但是孟子还是怀疑这段记载的真实性。他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认为,武王伐纣是以至仁伐至不仁的仁义之战,因而不忍心、也不可能使其“血流漂杵”的;况且,“无敌于天下”之伐,必能势如破竹,焉有天下可敌之手?当然也就更不会有激烈对战的残酷。“仁者无敌”,这就是孟子不尽信《尚书》的逻辑起点。
记者:孟子的“仁者无敌”说,是对仁义之师作用的评价。“仁义之师”,在传统武德文化中又称“义兵”吧?
王:对。关于义兵的价值,历来为诸子百家所重视。《荀子·议兵》篇说,“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喜。”《吕氏春秋》喻“义兵”为“天下良药”,断然认为“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若用药者然,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因此,“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吕氏春秋》这一思想,反映了中国传统战争伦理观的本质,即既反对偃兵,也反对不义之兵,唯独对义兵盛赞力倡。
记者:如何定位战争的正义性,中华传统武德文化提出了诸多标准,其中“以战止战”、“尚客慎主”的观念,对古今中外都有很大影响。
王:所谓“以战止战”,就是用战争制止和消灭战争,换句话说,就是为和平而战。最早提出武德概念的楚庄王,从“武”字的结构阐发用兵之道,他说:“夫文,止戈为武”,并由此伸发出“武有七德”:“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可见,汉字“武”的本身就蕴含着“以战止战”、安民保社稷(保大)的正义性。
记者:“以战止战”,从理论上充分肯定了止战之“战”的正义性、合法性。
王:当然,这里的“止战”应当有三种含义,一是通过流血之战来实现,这是不得已而为之选择;二是通过威胜、和胜来实现,也就是《孙子兵法》讲的“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智战、心战、威慑战;三是通过备战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