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6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并剖析了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现实难题。据统计,2016年,湖南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4518件,比上年增长52.02%;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3379件,比上年增长48.79%。
湖南省高院副院长蔡俊伟表示,湖南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
知识产权意识仍有待提高。大量被诉侵权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经销产品不保留票据等凭证,不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不参加庭审,对抗情绪较严重;大量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没有配置相应机构和人员,忽视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和事前保护。
如湖南某知名家纺公司曾发现有企业攀附其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但没有采取法律手段坚决制止,多年来几乎是放任自流。另据调研,一些企业没有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或者战略不明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约了企业的成长和进步。
权利人和代理人维权能力不强。一些权利人的诉讼请求、主张保护的权利、被诉侵权行为不明确、不具体。95%以上的案件中,权利人没有提交有关侵权获利或损失的证据,而是主张适用法定赔偿,还有的未提交证明商标知名度、侵权情节等影响赔偿数额确定的证据。
在起诉KTV经营者侵害著作权的案件中,包厢数是确定侵权规模和赔偿数额的重要考量,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大多未提交这方面证据;有的权利人将维权事务打包给代理人处理,对代理人疏于监管;有的律师代理的案件起诉状千篇一律,不积极收集、提交证据,对案件不尽心。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有的行政执法机关仅依据权利人出具的鉴定意见就认定侵权,而没有作侵权比对;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对没收的侵权商品没有严格的登记、移交、处理制度,一些侵权商品返回侵权人手中,一些侵权商品保管不善被毁损,致使权利人难以取证;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较差,违法事实不清。
在芜湖美的日用家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贺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工商部门认定贺某销售的“美的”电磁炉为假冒“美的”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作出行政处罚,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记载被诉侵权商品上标识的具体使用情况,扣押的被诉侵权商品也已被销毁且未留存图片,导致法院无法进行侵权比对;行政执法机关不准权利人查阅、复制侵权证据等执法案卷材料,要求权利人申请法院调取,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等,表现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需进一步规范。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法律存在一定滞后性,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不够,导致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不统一;个别法官司法能力欠缺,对法律和司法政策精神理解不到位,案件存在明显错误,给当事人造成诉累,影响司法公信和权威。
在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原告起诉主张的是商标侵权,在诉讼过程中也没有主张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没有对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进行分析,反而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在判决主文部分又判令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蔡俊伟分析称,由于部分法院法官流动频繁,有的法院审判骨干流失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阮占江 帅 标 曾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