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四类人具备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的资格: 一、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 二、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 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四、代表其文学创作水准的作家性质的社会团体主席(比如“中国作协主席”)。 除了具备以上资格,在提名时,提名人还必须递交正式提名信,并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如原著或译本)。显然,作为民间组织的“国际诗歌翻译研究中心”,不具备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
@1999-2020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新国学网(大连)文化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