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昌艺术网讯)1月5日上午8点,北京天问拍卖总经理季涛在其博客发布文章《杨丹霞微博侵犯名誉权官司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消息在微博发布之后,有网友向其表示祝贺。季涛随后在微博回复:由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可见,法庭并不关心《功甫帖》的真伪,他们关注的是:人们公开发表的语言是不是妥当。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不能光明正大的与大家一起讨论问题,而是躲在暗处谩骂攻击别人,违反了人际和谐交流的基本准则!该判决也许将有助于促进微博语言的更加文明!这是我十分乐意看到的事情!
根据季涛在博文晒出判决书显示,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人起诉故宫工作人员杨丹霞微博名誉权侵权》一案的上诉,依法进行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附一审原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5日对本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其侵权行动,并删除其微博上的有关侵权内容;
2、 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其微博首页显著位置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季涛公开赔礼道歉,连续发布三十天,(声明内容须经本院核准,如被告杨丹霞拒不履行该义务,本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杨丹霞负担);
3、被告杨丹霞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季涛经济损失3065元,并负担案件的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