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国际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在艺术品保险的讨论环节中,来自韦莱保险经纪公司的亚洲区董事伊海娜·芭努安女士,首先介绍了国际艺术品保险市场的现状,其次介绍了拍卖行在保险中容易遇到的一些风险。
拍卖行遇到三种主要的风险:委托艺术品损害、拍卖行委托责任风险、产权责任风险。
委托风险,拍卖行作为卖方的代理机构会承担风险,从落锤和买方付款全款期间,风险也是由拍卖行承担,拍卖行只所以投保,作为受托者对托品具有看管利益,一般会收取1%的费用,如责任限额、预算限额。未成交的拍品也是与卖方委托最高、最低估价计算,一般按照成交额和年收益计算的,很少有情况是这两种方式都考虑。
职业责任风险,与前面物质风险不同,以买方为导向的保险,拍卖行业会向买方提供有限保证,如果拍卖行拍出物品是赝品,会提供赔偿。拍卖行除了承担有限保证规定责任之外,还要过失责任。保费是按照拍卖行年收益计算,这个保费一般比较高。
产权纠纷,按照欧美法律规定,买方对卖方负有严格责任,本承保责任作为物质性条款,如果赔偿限额较高可以作为责任条款,尽管这种保险与欧美法相关性更大一些,拍卖行业都是世界性业务,这个风险也是世界性的风险。最后总结就是拍卖行业面临三个风险,受托艺术品物质损失和损害风险、拍卖行业责任风险、产权纠纷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