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前的今天,清政府在德国武力的威逼下,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胶澳租借条约》,将青岛“租借”给德国99年,自此,青岛沦为德国的殖民地。但记录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凭证——《胶澳租借条约》原件,在中国国内已不知去向。昨天,市档案馆将从德国征集回来的这幅长1.8米,宽33厘米的《胶澳租借条约》原件拷贝件公之于众,它连同部分德占时期的青岛老照片,真实地再现当年历史。
条约原件再现历史
昨天,在市档案馆,工作人员用多媒体放映了从德国征集回来的德占时期照片,德国海军登陆的场景、德国军队侵占胶州湾的场景、在德国发行的印有清政府军队惊慌失措溃败场景的明信片……这些照片和《胶澳租借条约》、租借地地图一起,将历史一幕幕真实地再现在人们眼前。
德国租借青岛,是中国近代史和青岛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胶澳租借条约》共3项10款,主要内容包括:将胶州湾包括南北两岸陆地租与德国,租借期以99年为限;将胶州湾海岸线以外100华里的陆地划为中立区,德国军队有自由通过权;允许德国在山东建设由青岛经潍县、博山和经沂州、莱芜到济南的两条铁路,并允许德在铁路两旁30华里内开矿;今后山东开办各项事业,德国有优先权。《胶澳租借条约》的签订,不仅使我国丧失了巨大的民族利益,还为德国长期掠夺和扩大侵略中国提供了便利。由此,德国垄断了山东的经济命脉和重要资源,把山东全省作为德国势力范围。
巴黎谈判丢失原件
由于条约原件不知去向,致使中国近代史学界对这一事件产生了很多学术分歧。如条约的名称是“租界”还是“租借”就是其中之一。市档案馆周兆利介绍,在一些学术专著及期刊报纸上,涉及德国强租青岛时经常出现《胶澳租界条约》和《胶澳租借条约》两个版本。在1919年巴黎和会上,从西方学成归来的中国外交官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两者的区别,他们分别提出“交还租借地”和“交还租界”两项条件,第一次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对租借地和租界准确、全面的认识和定义。
巴黎和会上,参会的中国代表团带去了《胶澳租借条约》的原件,作为和日本谈判的证据。装有《胶澳租借条约》原件的档案箱也正是在此时失踪了。
辗转德国带回复制品
当时《胶澳租借条约》签订以后,中、德双方各持一份。2004年10月,青岛市档案局组团到德国征集复制档案。经过多方调研及协调,档案局工作人员终于在德国外交部政治档案馆找到德方持有的《胶澳租借条约》原件。经与德方多次交涉,最终德方统一将《胶澳租借条约》原件复制,并存放于青岛市档案馆。(闵妤 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