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政府批准并出资建造,这座雕塑不可能在那个地方出现。其中含义真值得仔细玩味。首先是地点选择非同小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只有六个人能享受这样的尊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孙中山。第七位是孔子!不简单吧?……
本文原载于《文史参考》2011年第5期(3月上)
伴随我在历史学领域徜徉的小胡,近日与我闲聊,将其整理成文,与大家分享。
胡:孔子雕像矗立天安门广场一侧,俯视长安街,引起海内外热议。老兄有何观感?
袁:没有政府批准并出资建造,这座雕塑不可能在那个地方出现。其中含义真值得仔细玩味。首先是地点选择非同小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只有六个人能享受这样的尊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孙中山。第七位是孔子!不简单吧?其次,高度也精心设计:九米五!象征“九五之尊”,这是历代皇帝专门享用的规格,也是孔子前所未有的礼遇。唐玄宗封他为文宣王;到了明代,嘉靖皇帝还不乐意,只称他为“至圣先师”,王位丢掉了!想不到21世纪,时来运转,“黄袍加身”,与皇帝比肩,与革命领袖比肩了。不过,恪守礼制的孔子,地下有知,也许会跳起来大声喝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制不能破坏,别陷我于不义!再次,这是国家博物馆独尊儒门的表征。孔子生活在百家争鸣的时代,中国传统文化是多元的,单单把孔子抬出来,孔子虚心请教的老子不见了,孔子认为华夏深受其惠的管仲也不见了,与儒学并列为显学的墨子不见了,庄子等人更加无影无踪,这里明显表达了两个信息:一是掩盖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真实状况;二是向往一元化、大一统的文化。
胡: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突出孔子不是合情合理吗?
袁:不能否定儒学是漫长历史中的主流文化。但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是复杂的;可谓得失参半。孔子是教育家,思想家,有杰出贡献,是影响最大的文化流派之一;其后的两千多年,他的学说与农业自然经济相适应,更演化为稳定的社会制度。儒学是凝聚汉民族的思想支柱,又是中国历史发展迟滞,转型艰辛的历史重负。
胡: “发展迟滞,转型艰辛”不能归罪儒门。“儒表法里”,不能把法家的罪责往儒家身上推。
袁: 老弟上当了!第一,这是逻辑混乱!主流就是支配性的,而且已成为法定的或约定俗成的规则。所谓社会制度就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体系。说儒家思想只是表皮,规则内容都是法家的,那就等于说,法家思想是两千多年中国社会的思想基础。第二,这不符合历史实际。“儒表法里”之说,由来已久。近年冀图把儒学锻造为新的主流思想的人们,冷饭热炒,意在掩盖儒门黑暗面,诱导芸芸众生重新拜倒在圣人脚下。可是,它与历史实际不符。两千多年统治阶层如何统治中国社会,可以从两个方面去了解。一个是全国范围实行的律例;另一个是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的族规。
望文生义,以为制定法律就是法家,儒家天下没有法律,全凭以德治国,那是小学生层次的笑话。研究中华法系的著名学者瞿同祖教授说得好:
“儒家思想以伦常为中心,所讲在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法家则讲一赏一刑,‘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一以度量断之’。反对有别,认为亲亲爱私则乱,所以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法——为治国工具,使人人遵守,不因人而异其法。太史公论六家要旨所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之于法’者也。”
中华法系文献非常丰富,贯穿其中的都是儒家思想。以集战国以来法律之大成的《唐律》为例,明显地旨在维护尊卑、亲疏、等级。其中有一条是“八议”,凡与皇族有关的八种人,即使是死罪,都要另行请皇帝决断处理。《礼》云:“犯法则在八议。”就与法家坚持的刑赏一律,大异其趣。
而且这种精神贯彻整部律例,历代无不遵守。平民百姓犯法,也按亲疏、尊卑论罪。再看族规、家训,这些基层治理的大法,更是彻底贯彻儒门伦理:“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这是宋代以来族规的范本。按照这样的儒家规范培育子民,不但举目皆是俯首帖耳的顺民,而且财产权和经济自由受到严苛的管制,随之而来的是创造性被扼杀,工商发展受阻,社会转型步履维艰,这一切就是其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