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廉政发展史上,有许多成功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值得肯定和借鉴。
一是以民为本、顺应民心的爱民传统。自从古代经典《尚书》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民本思想之后,历代进步思想家以及比较开明的统治者都能坚持民本与爱民的思想传统,并在制度与政策的设计上有所体现。他们认识到,社会的主体是民而非君("民贵君轻"、"民犹水,君犹舟"),统治者的政策只有顺应民心、保护人民,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戴,才能达到长治久安,否则人民就会造反,政权就会覆灭。可以说,民本与爱民,既是中国廉政史的优秀传统,也是历代廉政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
二是如何处理德治与法治关系的经验。在中国政治史上,出现过德法并举、单纯法治、无为而治、德本法用等不同的治国理想和政治模式。秦始皇否定德教,而推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单纯法治(实质上是极端专制主义),已被"二世而亡"的历史后果证明是失败的模式。西汉初期推行黄老道家的"无为而治"、"刑德相养"收到了很大功效,但因过于放任而不能行之久远。儒家理想的治国模式是"以德为本,以法为用",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并没有真正贯彻到治国实践之中。比较起来,还是儒法结合的"德法并举"模式似乎更加符合统治阶级的需要。但就廉政而言,无论是"德法并举"模式还是与"德本法用"理想,对于中国的廉政建设都是起了积极作用的。正如孟子所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德治与法治是不可偏废的。
三是勇于进谏和善于纳谏的经验。在中国廉政史上,御史监察制度虽然有人治之弊,但对廉政建设的正面作用应予肯定。在此制度下,涌现了许多勇于、善于或巧于向君王进谏的清官廉吏:如商代忠臣比干、明代清官海瑞等是勇于进谏的榜样;战国时讽喻齐王纳谏的邹忌、五代时"但教方寸无诸恶,狼恶丛中也立身"的冯道则是巧于进谏的典型;唐初大臣魏徵与太宗李世民则是善于进谏、明于兼听的贤臣明君。尽管犯颜进谏、虚心纳谏存在历史局限,但那种勇于揭露问题、批评弊政并虚心接受劝谏、敢于纠正错误的精神则是值得赞扬与发扬的。
四是不畏强权、公正执法的优良传统。中国廉政史上,涌现了许多不畏强权、执法如山的模范人物与典型事迹。例如东汉光武帝时代的"强项令"董宣,宋代最著名的清官包拯、明代曾任首都行政长官(顺天府尹)和监察部长(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刘宗周,就是公正廉明、不畏强权、执法如山的官吏典范。
五是严于律己、不欺暗室、廉洁奉公的官德与政风。任何时代的廉政,都是与执政官员的道德品质和行政作风密不可分的。所以,中国主流思想家总是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看作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中国廉政史上,大凡清官廉吏,都具有严于律己、不欺暗室、廉洁奉公的优秀品格。东汉太守杨震深夜拒贿而发明"天知、神知、我知、子知"(《后汉书·杨震传》)四知说的故事之所以传为美谈,刘禹锡的《陋室铭》、周敦颐的《爱莲说》之所以脍炙人口,就因为其言行代表了正直士大夫廉洁无私的高尚品德与风节。
其他的如,周秦以来两千余年历史中形成发展的御史监察制度,在中国廉政史上起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取士制度,尽管存在许多弊病,但也有许多积极因素值得继承。甚至由孙中山倡导而在民国时期创建的"五权分立"制度,特别是独立行使监察权的监察院机构设置及其运作方式,也可作为现代中国廉政制度建设的借鉴与参考。
作者:饶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