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当我寻找用英文记载的关于中国古代传统生活素材时,我发现林语堂、珀尔·巴克及阿莉斯·蒂斯戴尔· 霍巴特的小说、评论及其见解对我很有启发。他们以优美的文字向20世纪30年代的西方读者介绍了当时的中国社会。二战以来,大多数西方观察家和中国人都在竭力评析国民党政府的衰败和共产党人力量的上升,再要找到中国传统的生活素材十分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20世纪50年代的读者对高罗佩的狄公小说的问世自然持十分欢迎的态度。因为在高罗佩小说里,古代中国被描写成一个生机勃勃的文明国家,而不是一个国际列强游戏中的卒子。鉴于从当时的中国再也无法看到古老的中国,狄公小说成为了解中国古代日常生活最可靠的来源之一。
高罗佩集学者、外交官和艺术家于一身。他于1910年出生于荷兰,是荷兰驻印尼陆军军医的儿子。1935年进入荷兰外交部,第一任所是荷兰驻东京公使馆,在此进行个人学术研究,课题多与中国传统的文人学士有关。1940年,高罗佩偶获18世纪一位无名氏作者写的中国公案小说,被它深深吸引住了。此后,他潜心研究中国的通俗文学,特别是公案小说和宫廷小说。1949年他在东京出版了英文版的《狄公案》。
高罗佩受到由佩里奥特领导的欧洲汉学家流派的影响。对这派学者来说,最小最通俗的题材经过以特别的语言、文学艺术的方法进行分析和加工后,也会变得意味深长。一句话,这种题材注入研究人员的想像力和才华后,就会被赋予重要性,有实质意义,并言之中肯贴切。
狄公是中国古代县令和儒家学者的典范。他生于公元630年,卒于公元700年,是唐朝的政治家。他和中国历史上其他清官神探,如包拯,都受到说书人、戏剧家和小说家的推崇。
在一般情况下,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英雄人物是县令。他既是侦探、审讯官员,又是法官及清官。他有勇有谋、诚实、公正和严厉,具有勘查案件的鉴别力,有时又有阴曹地府的鬼魂提供线索。
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县令鄙弃奢华,保护弱小,反对贪赃奉承。社会公正这个基本主题贯穿在小说中。在古代中国,执法是以惩恶纠错为目的,县令要按天意保持一方靖安,他须忠实、正确地行使职责。审案都在公堂进行,百姓可以到公堂听审。县令必须公开审问被告,而不是在私下进行。一旦断出结果,就要进行公开审理,并迫使被告招认。审案过程要详细记录,被告也必须确认画押。县令本人从提高办案效率或力争公正出发,有时也要亲自调查。对县令的工作及裁决,街上百姓及看审公众有斥责也有赞扬的。如百姓怀疑县令贪赃枉法、偏袒一方,他们就会表示不满,并可能因此骚乱。如公众抗议不正确,并属煽动性质,那么公众就要受到惩罚。
对西方人来说,狄公是完全陌生。为增加西方人对他的信任感,高罗佩设法将他写得尽量人性化。比如,他在漂亮女子面前,有时也会兴奋起来,有时也对自己做出的决定缺乏自信。高罗佩把狄公写成忠于家庭的、有学识的、具有艺术鉴赏力和有宗教信仰的人,从而弱化他的儒家思想,增加人情味。
尽管狄公小说有其局限性和偏见,但它们仍然相对准确地描绘了古代中国日常生活的某些方面。特别故事都是引人入胜的,仅此高罗佩的创作就应受到高度赞赏。
(此文系作者为高罗佩1977年在美国芝加哥出版的狄公小说写的简介,编者做了删节)
作者:唐纳德·F·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