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规医院售假药,举报人曾在药监局被打。供职于上海某药业公司的高敬德在亲身服用了假药之后开始走上职业打假之路。他发现在网上一查就能发现的假药,却顺利进入上海正规医院。3年中他不断周旋在药监部门、医药公司、医院、药店和媒体中间,累计举报假药101次,无一落空,他得罪了不少人,甚至还在药监局被打。
(3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历史悲观主义认为:一个英雄站起来,必然有无数生命倒下去。高敬德当然是英雄,比照这个逻辑,那么,在他举报的那些大大小小被查和未被查的事实里,倒下去的帐单上就不单只是他自己的一个完美家庭、一份锦绣前程、一种安然命运。“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遗憾的是,在每个春天,“深喉”者的命运似乎依然惨白:王雪原“反正是下岗了”;肖启伟背井离乡了;高纯在医药业已无容身之地了……狂奔在制度罅隙里的权利主义勇士们,在给我们揭开一个又一个真相后,却只能在我们的“一声叹息”里悲怆转身。
仔细考量“高敬德们”的“一个人的战斗”,背后的悖论让人心寒:一是他们究竟是“在与不法不义不公的举报对象做斗争”还是“在于保护、纵容、结盟不法不义不公利益的体制做斗争”?假冒伪劣是写在脸上的,而执法不作为却是欲说还休的;在举报后查处不法不义不公几乎是没有技术含量的,而论证要不要查处和推委扯皮却是复杂艰深的……二是某些监管作为究竟是“维护民生”还是“被动应付民声”?举报者的声音是铿锵的,跟着举报者跑的监管步子似乎是漂移的;举报者代偿了监管的职能作为本该是感激的,但事实上白眼和闭门羹却是最普遍的……
“深喉”是每个时代的良心和正义矫正器。因为他们的在场感和主动性,使得在众声喧哗中总有一种声音最接近事实本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学教授屈学武认为,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绝大多数是与政府的公权力有关联,举报人与公权力的掌握者双方力量悬殊,导致举报人面临着“羊”举报“虎”的困境。然而,比这种危险博弈更凶险的是:我国虽然在《宪法》中明确了公民的“举报权”,但除了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范畴有一些比较暧昧的司法规定外,还没有一套系统的关于举报人和证人保护的法律或制度;而现行《刑事诉讼法》中仅有的对证人保护的相关规定,由于责任不明,谁都应该保护,结果可能谁也不被保护,至于举保人的经济补偿权、豁免权、特免权等许多事关正义成本的原则问题,依然空白一片。当权责边界模糊的权力异化成“集团利益”,若没有健全的“证人社会”为之纠偏,举报者的鲜血终将成为腐败的润滑剂,被架空的正义就成为堂吉柯德战斗的“大风车”。
哈耶克曾预言说:“好的制度会让坏人做好事,坏的制度会让好人做坏事。”也许,任何社会都会有“一个人的战斗”,如果说,法律是保护为正义而战的勇士不受伤或少受伤,则基于制度构架的层层体制才是为我们的正义勇士免于“无辜战斗”的最佳防护网。可是,面对在春天里孤独的“一个人的战斗”,我们除了对立法的惯性冀望,还能为这份孤独找到更温暖的体制出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