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自由应留给“成年”学生
欧阳觅剑 2005年,美国一所向学生讲授生命是由智慧力量创造的中学被法院裁决为违宪。这说明,即使“自由开放”如美国,也要对基础教育的内容做一些限制。
基础教育是要在人们经历社会化的过程中传授一些基本规范,从而使社会稳定,国家政权稳固,同时也有利于受教育者的生存。基本规范随社会变迁而变化,不同的社会基础教育的内容也会不同。在现代化、全球化的社会,基本规范是科学,它当然应该取代儒家经典等成为基础教育的主要内容。中国并不是特例,西方发达国家很久以前就经历了这个过程,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曾经是西方必读科目,但如果现在要在中小学课堂重点讲授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就会遭受质疑。他们也不会让中小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研读成套的莎士比亚。
学生选择教育内容的自由当然要有,但只能是针对“成年”学生。教育内容之间自由的、市场的竞争,只能发生在更高层次的教育,中小学生不应该成为试验品。
义务教育不是大学教育
邵颖波我认为“孟母堂”生存下去的可能性不大,至少是不能以原来的方式生存。以前总有人讥讽义务教育法是“软”法,违反了也没有关系。不过,现在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局就要让它“硬”起来。不能说他们有什么错。
前不久,北大许校长作客央视《对话》节目,谈到童话大王郑渊洁先生不让儿子上大学,而是自己教育的事。他说了三个字我印象很深:不排斥。即大学教育是主流,但不排斥其他培养人才的方式。可惜他们谈的是大学,“孟母堂”诉讼时用不上。
郑渊洁的例子有另一个启示,那就是他儿子现在跟着老爸干,是他老爸的经纪人。我们普通百姓有几个可以提供这样的职位给自己儿子呢?孟母堂里出来的人,是否也会有无法融入社会的问题呢?这个很令人担心。所以,我倒是同意他们在周末办,或者就是等孩子们再大一点,过了义务教育的年龄。
全日制私塾有两个困境
刘晗 的确,此次孟母堂争议中最大的方面乃是全日制问题。以前社会上的读经班等一般是在寒暑假或者课余时间进行,但此次上海孟母堂却是覆盖全天,并且主办者还希望能够覆盖整个中小学教育,这就与《义务教育法》产生了鲜明的冲突,因为该法第十一条规定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且,这不仅是一项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鉴于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即便孟母堂对教育部的决定提出申诉,也无法撼动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
但即便出于道义以及其他合理性的理由,国家在实定法层面认可了这种全日制的私塾,孟母堂就一定能走的好么?未必。在国家层面确认了这种私人教育形式的合法性之后,大学招生体制以及社会经济领域的人才准入标准能否接受,乃是更大的问题。
传统教育逼问义务教育
葛耘娜义务教育围着“升学”转,高等教育围着“就业”转是普遍的现象。像孟母学堂这种推行传统教育的全日制私塾的出现,带给人们的,不仅是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对当前义务教育的反省,还有对二者背后教育理念的思考。“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或许可以概括传统教育和当今义务教育在育人理想上的差别。
义务教育动不动拿公民教育说事儿,然而传统教育从来没有试图缩小或者退出“公共领域”,《大学》开篇即讲如何“明明德于天下”,治国齐家诉诸的是修身,而所谓格物致知的目的在于修身,这正体现在传统教育并非把教学立意为“人未来生存的工具”,而着意于生活本身。孟母学堂教育实践的令人欣喜之处也正在于此。
关于孟母学堂暂时能否生存下去的问题并不重要,正如上世纪30年代梁漱溟推行的乡村建设,失败了虽可惜,但路总是很长,启示若像照亮前路的一点星火就够了。
政府应衔接“小教育”与“大教育”
戴志勇义务教育可以为个体提供一条通往基本生活规范的通道,但它不应该是唯一的通道,更不一定是最好的通道。在美国和中国的台湾地区,都有成千上万的学生选择在家学习。
从孟母堂的教学内容上来看,有陶冶性情的《莎士比亚全集》,有发掘仁心的《论语》,有启人思辨的《易经》与《老子》,还包括数学与体育,据参加过孟母堂学习的孩子的经验,经过这种教育之后,只用非常短的时间就可以掌握义务教育里规定的内容。
从形式上而言,孟母堂只是提供了一种更家庭化的教育空间而已,义务教育法应该避免知识与权力上的双重傲慢,为这种教育方式留下回旋余地,甚至应该提供这种民间形成的“小教育”系统与政府主导的“大教育”系统之间的连接通道,以保护社会自发的微观创造机制。这是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从长远看,政府不应该是取缔孟母堂这样的私塾教育以削足适履,而是应该进行法律和制度的创新以纳优除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