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到,在“外化内不化”的理解上,“内不化”基本是没有分歧的,有歧义都集中是对“外化”的理解上,而理解不同的原因则集中体现在随化的对象上,这实际上理解的层面不同造成的。“以道观之,无贵无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就出在这三个层次上了,也就是于丹所说的“境界有大小”。
那么于丹是理解在哪个境界上呢?从我们前文对于丹解庄的“心得”水平来看,聪明的读者肯定能够推断出来。不错,于丹理解的“外化”就是在最低的“天下”层次,也就是“以俗观之”的层次。
我们看于丹的说法:“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需要顺应规则,遵从法度,与人交往,这一切都是我们可以叫做外化的东西。一个人在表面上可以非常随和,一切可以放下来,与人融通,这就是一种化境。”
在于丹看来,庄子的“外化”所“随之而化”的东西就是世俗社会中那些人为而形成的规则。这种规则不仅仅包括法律制度、道德规范,还包括人情世故、思想风潮。如果与这些东西“随化”,其结果必然是失去自然本真的“随波逐流”,在庄子看来,这正是对生命、自由和尊严的伤害甚至丢失。
而于丹所理解的“化境”,延续了陈鼓应先生的错误,都是表面上的变化。不仅如此,于丹还更肤浅一层,干脆当成了表情:“一个人在表面上可以非常随和。”还说:“‘外化内不化’,在字面的意思是说,外表随物变化,内心有所坚持,凝凝不变。”即便是在“字面的意思”上,“外”也是不可以理解成“外表”的。
于丹对“外化”的理解显然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前面说过,历代学者的分歧多在“外化”上,当然出错也在“外化”上,这一点于丹也是一样。于丹和他们所不同的是,不仅在“外化”上出错,在“内不化”上也彻底抛弃了庄子思想。
于丹在“内化”的理解上,错误不是一处。我们先看她的一个说法:“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他自己,有他独特的价值观,有他独特的风格,有一个内心的秉持,就在于他的内心真正有他的‘不化’。”这种“不化”是什么?我们前面说过,庄子所说的“内不化”就是保持自然本真、自然本性。我们看看于丹要保持什么。
于丹用故事来说明这个问题。先讲庄子改变为寓言的孔子被困于卫的故事。孔子在重围中一点也不担惊,反而“弦歌不惙”。孔子向子路讲了一大篇道理,于丹把孔子的话详细讲了一遍,然后得出结论:“庄子在他的《秋水》篇里为什么要引用到这个寓言呢?这是为了告诉人们,只有内心的安静、勇敢,在外在的气度上才能表现为处变不惊。”这个解释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处乱不惊”本身就是“安静、勇敢”,这和说“因为处乱不惊,所以处乱不惊”有什么区别?
庄子是为了告诉人们什么道理呢?有人说庄子寓言寓意深刻不容易参透,这话只说对了一半。深刻则深刻矣,但到底是什么寓意,庄子或者在寓言人物对话中,或者随后自己出场就有非常明确说法。谁想怎么瞎说就怎么瞎说是可以的,但要想让人不知道你是瞎说,那就不容易了。
我们看庄子在这个寓言中的说法。这个寓言里,子路所问的就是:“何夫子之娱也?”这么危险了,老师你怎么还娱乐啊?孔子说,我也讨厌自己的不得志,我追求通达,这么多年一直弄不成,就是因为命和时。“知穷之有命,知通之有时,临大难而不惧者,圣人之勇也。”一个人的得志与不得志,困窘和通达,都是由命和时所决定的,不是人为可以改变的。知道了这个道理,只要安命顺时就可以了。意思是说,即便被重围而死到这里也是命当如此。这种安命顺时的思想使得孔子显得“安静、勇敢”,也就是“处乱不惊”。
再一个问题,安命顺时是对待外物的一种态度,是对应命和时的随化,这是典型的“外化”。而于丹说:“这就是内心有所秉持,是为‘内不化’。”我们在第一章专门探讨过“内不化”到底是什么,就是保持自然本真,不甚准确但可理解的说法干脆就是“秉性”。保持你的“秉性”,你是开朗的,不要因为单位领导喜欢文静你就克制自己,这叫“内不化”。孔子在寓言中说他的“秉性”是什么样的了吗?说他怎么保持了吗?毫无根据,并且概念不清。
但我们可以通过这个论述,知道于丹所谓的“内不化”所要“有所秉持”的东西中有“安静、勇敢”,尽管这听起来是那么滑稽。
于丹用孔子困于卫寓言是打算说明“内不化”的好处(尽管最终是一次失败的论述),下面这个故事是打算说明“内不化”的力量太弱了带来了坏处。一反一正,深得论证方法之妙。然而这又是一次注定的失败的论述。
说是有个人本不想养鸟,但和朋友做试验打赌,在家里挂了一个空的鸟笼,结果很多客人都问是怎么回事,有说要送鸟的,有送养鸟的书的,结果把主人弄得改变了主意,真的养起鸟来。
于丹说:“在今天这个世界上,我们太容易受到外在言论的干扰了。”说这个故事说明:“我们在年轻的时候内心都是有所坚持的。但是,日常生活总是在考验着我们,外部世界总是在试图改变我们。这其实就跟空笼子终于养上了鸟是一个道理。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会改变一种习惯呢?是因为我们“内不化”的力量太弱了。”
这个故事可以说明这个道理,但这就是没有做够“内不化”的原因吗?难道这家主人因为养鸟改变了自己的自然本性?看来又是一次不着调儿的例子。
而这次于丹告诉我们她所理解的“内不化”所要保持的是“一种习惯”或者“一个主见”,但无论是什么,其实都不在“内在的自然本性”的范畴。
于丹这一节的论述,暴露了于丹对“外化内不化”理解上的彻底混乱。不仅不懂得什么是“外化”,还不知道什么是“内不化”,更不懂“内不化”所“不化”的到底是什么。
我实在不敢相信,我手头这本出自教授之手并且风靡全国的畅销书,居然是这么匪夷所思。是于丹真的不懂?还是道理太深奥?于丹的演讲、图书没有专家审阅?编辑都不懂《庄子》里的基础知识?难道读者真的看不出这么简单的错误?真的感觉不到这些论述的滑稽?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悲哀?
于丹现象,是一个最没文化的文化现象。(马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