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消费者单先生告麦当劳餐厅用餐小票没有中文案,在东城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由于单先生当庭追加了新的诉讼请求,即由原来的书面道歉改为登报道歉,并追加索赔误工费、路费323元,以及象征性精神损失1元钱。昨天下午,记者在麦当劳木樨园店消费后发现,柜台打印出来的用餐小票已改为中文。
原告单先生是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称,今年5月28日和6月3日,他分别到麦当劳朝外店和安贞店消费。麦当劳餐厅出具的用餐票据上除其所购食品名称为汉字外,其余文字皆为英文,导致他许多项目没看懂。
单先生认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公共服务行业的票据等,应以规范汉字为基本服务用字。票据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麦当劳公司出具的票据不符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其应向消费者承担的法定义务。麦当劳餐厅在中国提供餐饮服务,却没有使用中文,侵犯了文字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单先生当庭提出追加新的诉讼请求,他要求麦当劳公司由书面道歉改为登报道歉,赔偿误工费300元,路费23元,并象征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麦当劳的代理人认为,对原告新的诉讼请求,他们需要答辩期,希望延期再审。此前,麦当劳的公关经理曾向记者解释,麦当劳机打小票系统是该公司为减少顾客排队等候时间,加快柜台服务速度出台的举措。小票是员工之间用来对餐所用,对消费者无用处。
此案闭庭后,麦当劳的代理人向现场记者展示其优惠券、宣传材料等,他表示,麦当劳餐厅从广告到餐单再到人员服务,使用的全部为普通话,不能因为一张小票上出现的英文而认定麦当劳违反中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这种消费小票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的票据,不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问题。
麦当劳的代理人还表示,已向单先生寄了感谢信,还随同寄去了中文小票。“只要消费者想要,我们什么样的小票都提供。”
昨天下午,记者在麦当劳木樨园店消费后发现,柜台打印出来的用餐小票上全改为中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