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围绕着戏曲动漫人物形象被侵权的事件,“翰墨青衣戏曲动漫工作室”与“京艺斋”双方都陷入了侵权与维权的纷争之中。一边是自主创业的年轻人,带着对戏曲和动漫的热爱投身于文化创意产业,却遭遇了“盗版”这盆冷水;另一边是做了二十几年戏曲衍生品生意的店家,面对“侵权”的指责,觉得自己被错怪了。而动漫工作室的年轻人更是还没来得及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利,就因“侵犯名誉权”被告上了法庭。
“动漫小生”与“工艺大师”的纠纷
1月13日,“80后”年轻人魏国卿到北京长安大戏院看川剧,在戏院大厅的商品柜台前看到两款“Q版京剧人物磁性贴”,分别是《贵妃醉酒》中的杨贵妃、《奇双会》中的赵宠和李桂芝,其造型与自己之前创作的戏曲动漫形象十分相似,而商品背后却印有“京艺斋”的标识。
“京艺斋”是以京剧脸谱为经营特色的商店,在北京有20年的历史,其所有者是有着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的赵永岐。而魏国卿是翰墨青衣戏曲动漫工作室的成员,其设计风格是把传统戏曲与时尚的动漫形象相结合,这个年轻的工作室以“80后”的年轻人为主。
“为何工艺美术大师要窃取我们几个青年人仅有的一点成果为自己谋利?我们辛辛苦苦做原创,‘大师’用‘右键另存为’就卖钱了?”第二天,魏国卿在微博上抱不平。“中国真的没有知识产权保障了吗?‘大师’就可以违法么?求一个说法!不然谁还敢做原创呢?”魏国卿还表示不排除用法律手段来维权。
此条微博一经发表就引发了众多关注。作为被指侵权一方的赵永岐没有沉默,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自己只是经销商,对于侵权一事并不负相应责任,此外他还于1月17日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博文,称:“面对突如其来的恶意炒作,我不能再沉默。”
赵永岐在博客的回应中再次强调,自己于2011年将“京艺斋”注册为商标,旗下既有自己生产的产品,又引进销售其他厂家的货。因北京市场上的仿货、雷同产品多,为保证质量才将自己经销的商品贴上“京艺斋” 标识。他认为,维权就应该直接联系生产厂家,自己作为经销商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就不存在侵权行为,如果确认厂家侵权,自己得到消息后会立即停止销售。而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维权实际是反过来对自己的名誉进行“侵权”,他在博客中写道:“对诋毁我的名誉来炒作的单位和个人,我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2月6日,赵永岐再次发表声明称:“鉴于‘翰墨青衣戏曲动漫工作室’成员魏国卿和翰墨青衣(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名誉权,使我的精神和心理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经过再三考虑,本人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本人全权委托了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对‘翰墨青衣戏曲动漫工作室’成员魏国卿和翰墨青衣(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
据悉,2月6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面对这一起诉,魏国卿2月7日在其微博上发表声明称;“此事完全由我个人负责,与任何组织都没有关系,这三个形象的创作时间在翰墨青衣(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版权也并未注册在其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