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
我国影视行业拥有的资源和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影视业早已不再是“清水衙门”。如果任由权力寻租及各种贪腐行为蔓延,不能及时为行业发展立出切实可行的新规矩,那么,我国影视业发展最终将失去未来。
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入调查,同时制定约束机制。李秋芳认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不是清水衙门”,这个领域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据透露,纪检部门去年已开始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关键领域展开探底调研,了解腐败常规表现、惯用手法。今年,将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相关报道见A15版)
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打虎拍蝇”的反腐风暴已在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展开,中纪委有关负责人的表态显示,反腐行动也将在中国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艺界领域,深入展开。
影视业社会影响面大,与民众生活联系密切。在荧屏热播的各类题材电视剧,已经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提供消遣、娱乐的同时,帮助人们排解生活压力。然而,让许多痴迷“追剧”的观众想不到的是,那些风靡一时、引领潮流的热播剧,竟也会不堪地沦为各种腐败的载体。
影视业领域的腐败及“潜规则”问题,其诱发根源主要也是权力寻租,这些发生在文艺界的丑陋行径与其他领域的贪腐现象,可以说“本是同根生”。一部电视剧,制作方拍得再好,无法上星播出也是白搭。近年来,影视剧制作行业因供大于求而成为一个买方市场,作为播出平台的各家卫视成了被追逐的对象。而各卫视频道里握有“购剧权”的少数人,在购销过程中往往趁机向制片方提出各种要求,影视剧购销因此成为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与电视剧相关的腐败行为,还易发生在制作和审批过程中,有的国有制作单位通过给演职人员虚报高额报酬而暗中牟利,有的广电部门审查员则通过帮助电视剧通过审核而收取高额贿赂。
由于制度不完善、运行不透明,影视业领域的腐败,不仅发生在电视剧制播中,还涉及广告经营、设备采购、卫星节目落地、海外台站等多个方面。2012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某负责广告经营的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牟利近千万元。近期落马的地方台领导干部也不在少数,截至目前,仅安徽广电系统就有6人落马。其中包括,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安徽广电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等。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中央巡视组对上海进行巡视后指出,上海文广系统有单位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这些已经暴露的贪腐问题说明,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影视业,亟待扎紧制度的藩篱。
作为我国影视行业的领军者,湖南、江苏、浙江等一线卫视目前的年广告收入均高达数十亿元。整个行业拥有的资源和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影视业早已不再是“清水衙门”。如果任由权力寻租及各种贪腐行为蔓延,不能及时为行业发展立出切实可行的新规矩,那么,我国影视业发展最终将失去未来。近年来,影视圈一些艺人不知洁身自好,屡屡因吸毒、嫖娼等负面事件掉入舆论漩涡。作为影视圈“近亲”的中国影视业,切记不可因贪腐问题深陷“贵圈真乱”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