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于丹“论语”心得》,再一次感知了孔子学说的一个“核心”,那就是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于丹解释说:“就是你自己不想干的事儿,你就不要强迫别人干,人一辈子做到这一点就够了。 什么叫‘半部《论语》治天下’?有时候学一个字两个字,就够用一辈子了。”
我记住了,原来孔子这座“泰山”也不算高,《论语》这部经典也不算深,不就是“我不想干的事,也不要让别人干吗”。勿施于人,不要用“强迫”来注解,“勿施”没有“强迫”的含义,准确的解释应该是“也不要让人家干”。
我这人学问不多毛病多,不愿干,不爱干的事不少,但总是吃不准什么事儿才能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如我不爱吃肉,那么有朋自远方来,我招待人家是给他吃肉还是吃菜呢?按如今这饮食营养学的理论,还是多吃蔬菜少吃肉更好。但我却不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肉还是照做不误。不得已,我不能遵循孔子的做人原则。
我不喜欢联欢会、宴会,独处于我才是享受。可是同学、同事、朋友们也时常打来电话要聚一聚,按说这是我“己所不欲”的,可我又怎么不去“勿施于人”呢?不仅要去,还要遵照某些人的意见,把一些我知道电话的人通知到,哪管得人家是“欲”还是“不欲”。
我半辈子没被组织上挂个职务,所以对官位早就淡了念头,于冷性的文化世界找到了“环球因此凉热”之乐。如今提起政治性、社会性的职务,我都怕得很,可我不欲之事,也能按同理来对待他人吗?别说强迫人家不要为官了,就是好心地开导几句他人不要为官,也会招来臭骂。我不喜欢自己驾小汽车,一怕费用大,二怕不安全,三怕浪费资源,可我怎么敢“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是你自己的事,别人是“施”还是“不施”是人家的事,与你无关。应该是“己所不欲,勿管其人”才更合于“仁”。孔子的许多言论与今天的“民主、自由、法制”思想是格格不入的。
比如不求进取的“安贫乐道”,比如宁肯全民“去食”,不可没有对国家无信仰的忠君思想,比如对女人的仇视,比如对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仅仅是“可认”与“于利”,比如君子的“怀德”与小人的“怀土”(家乡),这些歪理比“歪嘴和尚”念的歪经还“歪”。
伟大的“五四”运动之所以提出“打倒孔家店”,就是因为我们受儒家的学说毒害太重了。当下的共和国土地上又泛滥起一股股祭孔、尊孔、学《论语》风气,这已说明我们反封建反得还不彻底,孔子的儒家这根脐带还没有被改革者的剪刀剪断。
孔子的《论语》作为古代思想的一家学说永远是伟大的哲学思想理论体系,但绝不是安邦治国,向大众普及中华文化的经典。《论语》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脉,它其中精华与糟粕是共存的,如果像于丹那样把每一段孔子的语录,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提升到文化精华的程度,那就是“现代学者”在用“儒学”炼丹了,不吃还好,吃进去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