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食——官员的优惠待遇
对于参加朝会的官员来讲,退朝即意味着上班告一段落,接下来便是准备吃饭,故退朝又叫“退食”。《诗经·召南·羔羊》有“退食自公”一语,唐代起,京朝官在退朝后,都可在宫内饱餐一顿皇帝请客的“朝食”,“退食自公”遂成典故。元傅若金《寿王左丞》诗:“焚香凤阁春开宴,鸣玉龙墀午散朝。”因见“退朝”与“散朝”又有微妙区别——散朝应该把吃过朝食的程序也计算在内,而此时已是中午了。
参加朝会,是古代京朝官每天按时上班的第一要务,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朝班失仪,都属于违纪,历代均有处分条例。唐代起,凡盛暑、雨雪、泥潦,酌免朝参,谓之“放朝”,这一制度为以后历朝沿袭。唐白居易《雨雪放朝因怀微之》诗云:“归骑纷纷下九衢,放朝三日为泥涂。”明李东阳《早朝遇雨途中即事》诗云:“纵道君恩屡放朝,端居未敢忘巾栉。”所述都是因天气缘故放朝。设想拂晓即起、五更趋朝的辛苦,难怪要当“君恩”歌颂了。
但放朝不等于放假,班仍旧要上。即使是正常天气,京朝官在退朝就食之后,亦多要去各自所属的机关“署事”,也就是办公。至于那些没有资格出席朝会的一般官员,以及属于办事员、勤杂人员范围的书吏、衙役等,也当在每天卯时(早晨五至七时)即去机关工作。
京朝机关又分内朝和外朝两类,内朝如中书、门下等,就在宫禁之内;外朝如尚书、六部等,亦多毗邻宫禁。在宰相或内阁直辅总理政务的朝代,退朝后而“朝食”尚未开饭前,各部门的人多借此机会就近请示,或跟到相府,情形十分热闹。唐高宗时,某日,尚书左丞杨 刚退却回衙,就有人堵着他讨申诉批复,杨 说:朝会刚散,还未吃朝食哩,等吃过后一定审慎处置。诉者反唇相讥:“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羁旅诉者乎。”(《大唐新语》卷一)
午休时间自由支配
清代《钦定六部处分则例》上,载有京朝官统一的下班(称“散值”)时间,规定是春分后于申正(约下午四时)散值,秋分后于申初(约下午三时)散值;又,明沈周《暮投承天习静房与老僧夜酌》诗云:“临昏细雨如撒沙,城中官府已散衙。”这个“临昏”的“散衙”,就是机关下班。我推度,早晨六至七时报到,下午三至四时回家,从秦汉到明清,古代公务人员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大抵如此。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晚归早出》),则可解释为当时的京朝机关多集中在皇城区域,与百官居住的生活区相隔颇远,所以回到家时,照例是“逼夜”了。
还有一个问题:上班到下班之间的一个段落——吃中饭以后,是否有一段午休时间?宋代史学家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开篇云:“予以谏议大夫奉朝请,每退食,观唐人洎本朝名辈撰著以补史遗者,因纂所闻见继之。”是说他在任职有资格参加朝会的谏议大夫期间,每天退朝会食之后,便博览唐宋史杂著,同时纂辑自己的见闻以补缀,最后积累成这部专述唐宋典例的《春明退朝录》。因知虽然还在“班头”上,但中饭以后,照例有一段午休时间可供个人自由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