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总理与北京人艺》一书记录了周恩来总理与北京人艺的点滴故事,其中一个细节让人印象深刻。周总理爱看戏,但每次都要自己买票,如果带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票也是他买。买票看戏,这样一个常识性举动在今天看来似乎有几分“另类”,尤其还是发生在一位国家领导人身上。因为,今天的剧场观众,愿意花钱买票的似乎不多,不少观众认为看戏有人请、有赠票才有面子,也有人以“文化惠民”为借口,任何演出都想索要赠票或“人情票”,这既是对惠民政策的误读,也是对自身素养和消费理念的拉低,更不利于全社会健康文化消费习惯的培养。
文化惠民是政府致力于改善文化民生的政策,工作重心在于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主要服务对象是平时颇难看到演出的农村观众、低收入群体、特殊行业从业者等。然而,惠民演出并非否认艺术作品的商品属性。惠民演出向观众免费,不等于演出本身“不付费”,而是相关费用由政府负担,政府付费,群众才得以免费。政府购买演出的行为不仅体现了对文化民生的惠及,体现了社会效益居于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也体现了对艺术创造的尊重、对艺术家的尊重和对市场规律的尊重。
艺术创作是艰苦的创造性劳动。它不是对生活的白描与平叙,而是对生活规律的发现、对更深人性的揭示、对心灵去向的指引、对生活秩序从更高角度的呈现。艺术家在其中付出的远不仅仅是键盘上的汉字或者舞台上的一招一式。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知识性积累、智力型付出、创造性劳动理应受到尊重,得到相应的物质回报,从而维护艺术家的尊严,促进艺术创造的延续与提升。
严肃认真地对待艺术作品,是我们提升个人修养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态度。买票看戏,是用自己的劳动所得表达对艺术作品真心实意的认可,是对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真诚尊重。正如哪怕剧场只有一名观众,演职人员也会不打一丝折扣地将整场演出全部完成,这是艺术家对观众的基本尊重。那么观众购票看戏,也是对这种尊重的正常回馈。当这种尊重蔚然成风,必将成为我们构建民族精神、塑造民族品格的一支“钙剂”。
相比少则三四十元、多则百余元的电影票价,剧场演出的票价绝不会让观众望而却步。以山西大剧院为例,演出最低票价仅30元,如果用太原文惠卡购票,还能享受9折优惠,即观众最少只需27元就能欣赏到高水准的演出。微信和互联网还能实现足不出户选戏购票。买得起、买得方便、看得有尊严,其综合成本远远低于拐弯抹角通过各种关系索要“人情票”。
抛却“人情”运作的陈腐观念,培养健康的文化消费习惯,才是对自己消费选择权的最好行使。一张门票就是一次评判,一次对院团水准、节目质量的打分,院团从真实的市场检验中,更易获得较为全面的艺术评价,从而助推艺术生产健康发展。
买票看戏,不是观众与院团间经济利益的博弈,而是推动艺术创作水平不断提升、引领良好文化消费风尚、促进演艺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种可贵觉悟,值得肯定和尊重。在这方面,党员干部和文艺界人士既要发挥带头作用,更要明确两个界限,一是限于职务行为,即只有当观看演出是职务行为(比如审看)的时候,“白看”才有其合理性,其他时候,即便是领导干部或“内部人士”也不应“白看”;二是限于本人的职务活动,不宜涉及家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关系人员。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文艺界同志能够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助推看戏买票回归常态,并将买票作为对文艺事业真正的爱护与尊重,以身作则地推动文化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