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前,有这样一个人,他坚定跋扈、冷酷无情,其残暴之程度,可与夏之桀、商之纣、周之幽等同案齐眉,他的名字叫赵政。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那个战乱纷争的特殊历史时期,凭着过人的胆魄和极致的法家大通思想,统一了泱泱华夏,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后人甚而忘却了他的本名,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皇帝”的首品顶戴花翎给了他,于是,“秦始皇”三个字,像是插上金翅膀的幽灵,弥散在泱泱华夏大地上。
作为一代枭雄,秦始皇的文治武功在那个堪须暴力政治背景下,威名显赫,万人敬仰,既是他本人的“资本”,也是时代的“资本”。爱戴伟人的最好办法,莫过于默念他的丰功伟绩,但唯此不见全豹,他的是非过错同样也值得后人大加玩味。这里,我说的就是被万世唾骂的“焚书坑儒”事件。
谁该为“焚书坑儒”埋单?秦始皇?封建制度?还是“书”“儒”本身?想得到答案就像顺藤摸瓜一样并不艰难。现在,我来分几步洞察一二。
首先,找找“焚书坑儒”的导火索。秦统一八年后,也就是郡县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八年之后,秦始皇三十四年过生日大宴上,群臣尽欢之时,马屁精仆射周青臣大夸“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自上古不及陛下之威德”,秦始皇听后自然非常高兴,此间,却有不识时务名淳于越者,当场反驳,大谈分封制之益处,并声色俱厉“如今青臣面谀以加重陛下的过错,非忠臣也。”本来是群臣同欢的皇帝生日宴会,本来是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不同制度之争,后来,竟又被身为丞相的李斯,将一个纯为加强秦王朝统治的话题,转向了禁私学和焚书之议:“……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一贯以法家思想武装头脑的秦始皇当即表示同意,并很快颁布了“挟书令”,于是,一场全国规模的焚书运动在正常的旨为强国壮体的政治争论过后,不成因果地熊熊燃烧起来。在秦始皇焚书的第二年,又一场大屠杀悲壮上演,而这根导火索竟来自一些术士们为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不果。先是齐人徐市带数千童男童女入海求仙,再是燕人卢生访仙,此后,类似的派人求仙屡屡无果而返,慑于秦始皇的残暴,为了糊弄他,这些方士们便不断编造谎言,以求蒙混过关。经过三番五次的折腾,秦始皇才如梦初醒,加上以前“儒士”们对自己的不敬攻击,怒不可遏的秦始皇当即下令,将事关的“儒生”全部坑埋。
其次,焚的什么“书”,又是坑埋什么“儒”。诚如李斯所言“天下敢藏有《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但是,焚诗书是否如《旧唐书》所言“三代之书,经秦燔汤殆尽”?非也,据史料载,至少还有《秦记》、诸博士手中的各种书籍、诸子百家未全部焚烧、医药卜筮种树的书籍、官藏书籍等五部分书仍完整存留,此外,一些嗜书如命的文人还地藏了部分先秦典籍。另一个问题:秦始皇诚如《史记》中所说坑埋“诸生”全部是读书人吗?答案非也。事实上,秦始皇在咸阳坑杀的“诸生”当中没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知识分子,为数据多的还是装神弄鬼的方士术士,这一点,在明宋等一些著作中可以得到证实。例如,明人陶宗仪《缀耕录》所言:“四百六十余人,盖皆方技之士也。”
最后,谁该为这两个事件埋单。从秦国的历史来看,早在商鞅时代,就有过焚书之举,商鞅变法时曾建议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毫无疑问,焚烧诗书是法家愚民思想在统治政策上的具体体现。此外,这种焚书开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恶劣的先例,其影响一直到二十世纪的“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这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规模的焚书运动,无论从哪种角度讲都是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场浩劫。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群雄纷争,血与火的冲撞随时可能洗涤一个个自封为“王”的疆土,“以法治国”的秦始皇,难免逃脱“法家”的禁锢,因此,焚书之举,既是封建制度的悲哀,也是“法家”大一统文化的悲哀,当然,作为最高统治者,秦始皇,也该为这场浩劫深深鞠上一躬,以谢万年罪行,告慰天下读书人。与“焚书”相比,“坑儒”更彰显出秦始皇残暴的秉性。但需要弄清楚的是,秦始皇到底是坑杀知识分子的“元凶”,还是破除迷信的“能手”?史料载明:“坑儒”事件是秦始皇为追求长生不老,一味相信方士的胡说八道,最后发现上当受骗,在极度愤怒甚至可以说是恼羞成怒的情况下,滥施淫威,大开杀戒。从这种角度讲,坑杀的全是以“卢生”为首的骗他的方士术士,不管是秦始皇为泄一己私愤,还是从迷信的梦中醒来而施重典以“警”天下,秦始皇的“贡献”非但不能披上骂名,还应“大加称颂”,需要为“坑儒”埋单的恐怕也只能是那些“方技之士”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