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宫殿 八王共同议政
史料记载,后金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宣布:实行“八旗”主共治国政。当年,他对8个做旗主的儿子说:你们这8个儿子成为八王。如果八王共同议政,便可万无一失。
为此,1625年,努尔哈赤迁都沈阳之后,在兴建宫殿之时,便在建筑布局上突出了“八旗”的特殊地位,在大政殿两翼,辅以10座方亭,自北而南,东为“左翼王亭”,统领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旗亭;西为“右翼王亭”,统领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旗亭。大政殿及其广场,为国主举行大典、与旗主大臣们共议国政的地方;“十王亭”,为左右翼王、“八旗”大臣的办公所在。这种亭子式院落布局,在宫殿建筑中绝无仅有,可以看做“后金”、清初政权内部机构的形象化见证。
史载,清代崇德元年(1636年),这座大殿名为“笃恭殿”,清代康熙时,更名为“大政殿”。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尔哈赤病逝。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将族名定为“满洲”。尽管如此,满洲人却依然自称为“旗人”。
强化皇权 削弱“八旗”权力
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大清”之后,先后创立的“蒙军八旗”和“汉军八旗”,尽管其组织形式、旗色均与满洲“八旗”相同,但“蒙军八旗”和“汉军八旗”的旗主不能世袭,而必须由皇太极任命。
随着大清帝国疆域不断扩大、人口日益增多,以及由奴隶制向封建制急剧过渡,“八旗”制度逐渐难以适应新形势。于是,皇太极便仿照明朝宫制,设立了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八衙门(吏部、户部、礼部、工部、兵部、刑部、都察院、理藩院),使之与“八旗”制度并存。与此同时,为加强和稳固皇权,皇太极不断寻隙滋事、排除异己,以缩小旗主们的权力,直至最后,终于彻底取消了努尔哈赤规定的“八旗主共治国政”制度。
从此之后,尽管“八旗”组织依然健在,并且继续在战争中发挥其积极作用,但努尔哈赤在位时,旗主们所行使的国家权力,却已由三院、八衙门所逐步取代;而三院、八衙门,则牢牢控制在皇太极手中。(邱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