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时世造英雄,其实时世也造替罪羊的!
个人认为,中国历史上最冤的替罪羊当数李鸿章。大清的卖国贼只有一个,那就是掌握大清实际权力的老太后-这是从所有权方面来讲的-当时的大清国是谁的?大家可别跟我说,大清是所有大清国民的,我呸,也太自作多情了吧?龚自珍的儿子带领英法联军冲向圆明园的时候,小子可没有这么多情。中国的统治者向来是“宁给友邦,勿给家奴”“攘外必先安内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没有国的概念,只有家的概念。朱棣要取建文而代之,方孝孺反对,朱棣恼了,说:此乃朕的家事!康梁变法失败后,老太后要废掉光绪,外国驻京公使表示反对,老太后也恼了:此乃吾家事耳。一句话,国家领导人的非正常换届问题都自认为是家事,跟国民无任何关系,国民自己巴巴的凑上去,岂不是热脸碰冷屁股?一句话,大清卖国的只有一个人-老太后!
用现代术语来讲,我觉得整个大清就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民由所有的满人与少部分汉族官僚组成,其法人代表是光绪,其公司董事长当然是老太后了。至于李鸿章,顶多是个部门执行经理。按公司的正常运作来讲,最后签字盖章的只能是老太后,鸿章只是个跑腿儿的。所以,“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种话,只有老太后有资格说,而且说得理直气壮!
大清国不是大清百姓的,所以李鸿章即使卖国,国民也管不着!大清国也不是李鸿章的,所以那国也不是他想卖就能卖的。
不过我很奇怪的是,中国民众可以很轻易的原谅执政者本人,却很难原谅给执政者充当帮办的人。比如赵构与秦桧,民众更多的把唾沫奉送给了后者,其实,如果不是赵构的支撑,秦桧哪有那么大的能量?再比如慈禧与李鸿章,老太后为了自己高兴,拿整个大清江山做自己的陪葬,中国历史上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卖国的了,但是我们听到的骂声,则更多是针对李鸿章的。李充其量也只是老太后卖国的经济人,但我们看到的历史结局却是:老太后拉屎,李鸿章擦屁股;老太后卖国,李鸿章背黑锅!可怜的李二啊(鸿章是他娘的二孩子,跟孔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