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晓《我的前半生》一书者众。近年来,因为若干起版权官司的喧闹与一些披露文章的流布,知道这部传记背后另有一位始终未曾署名的重要写作者——李文达者,亦不在少数。不过,署名作者爱新觉罗·溥仪在《我的前半生》的成书过程中究竟写了多少字?写了些什么内容?知道的人恐怕就没有多少了……
《我的前半生》之作者所写
在《我的前半生》的成书过程中,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特殊问题,即署名作者爱新觉罗·溥仪究竟写了些什么。法律上的著作权和出版史上的创作主体并不能画等号。尽管有些人谈到这个问题时,或秉笔直书(不论真假),或讳莫如深,或“犹抱琵瑟半遮面”,但都不能改变历史真相。本文依据笔者所见之原始文献,揭示作者所写,倘尚未穷尽,亦大抵如此。
溥仪抄录李文达执笔
群众出版社《我的前半生》书稿案卷编号4,为“作者的手迹和与作者联系的材料”。“卷内目录”的内容,是所有编号档案中最少的。顺序号1是“溥仪给王兰升的信件”(此信内容详见《出版史料》2008年第1期拙作“《我的前半生》图书档案补记篇”),顺序号2是“溥仪抄写的原稿部分作封面之用”,顺序号3是“溥仪写的《从皇帝到普通公民》的文章”。
溥仪抄录的是《我的前半生》第一章“我的家世”第一节“醇贤亲王的一生”的开篇一千字之内。抄件有两个,均以25×10稿纸用蓝黑墨水。横排抄件五百余字,竖排抄件又多出四百余字。仔细比较这两个抄件,便会发现细微差异。横排抄件可以说遵循1964年3月第一版,但又不尽然。竖排抄件也可以说遵循1964年3月第一版,然涂乙之处一旦恢复,依旧是“另起炉灶”二稿本(即2007年1月版《我的前半生(全本)》。这个本子在未公开出版之前,曾为1962年10月形成样本的第二个《我的前半生》送审稿)。试举三例:遵循第一版的标识在于,两个抄件均有“承继同治,兼祧光绪”语,而二稿本则表述为“承继光绪,兼祧同治”。横排抄件第一句“公元1906年即光绪三十二年的旧历正月十四,我出生于清朝的醇亲王府”。这句话前半句,缺第一版的“清朝”二字,后半句则为二稿本的表述。竖排抄件把横排抄件的“清朝”二字勾回“光绪三十二年”之前,于原处添补“北京”二字,二稿本的表述便成为第一版的表述。横排抄件“载湉的姨兄弟”语,是二稿本的表述。竖排抄件先写“姨”字,又勾画为“堂”字,二稿本的表述即进阶第一版的表述了。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即无论横排抄件还是竖排抄件,所述溥仪登极日期都白纸黑字写着“十二月初二日”,与二稿本吻合;而第一版对登极日期的表述则为“十一月初九日”(笔者按,阳历十二月二日和阴历十一月初九是一天)。
溥仪竖排抄录文字第二页有李文达铅笔旁注:“为了美术装帧作封面之用,请溥仪抄写了两页原稿(因是我写的笔迹,不适用),交美术组王雁同志去制版。”1963年11月5日,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秘书邢俊生,把竖排抄录文字送交公安部部长谢富治身边工作人员郑玉志,并附言:“此件徐部长已阅,讲,待谢部长回来后,在党组会上谈谈后再定。”1963年11月7日,群众出版社总编辑姚艮批示:“暂退群众出版社。”
后来,1964年3月版《我的前半生》和2007年1月版《我的前半生(全本)》,都在封面上印制了竖排抄件的部分内容。
李文达翻译溥仪编写
关于李文达翻译溥仪编写,其他编号档案中保存了一份笔迹有阙佚的李文达写给姚艮、于浩成的说明文字(阙佚处与需要解释之处用中括弧标出——引者注)。
姚于总编:
《中国建设》刊出了溥仪的文章《从皇帝到普通公民》。我听溥仪说过,《中国建设》在写译文,但却没料到如此之快,而且没有事先给我们稿,即发表了。我看了一遍,发现它几乎全是根据大字本编写的(外文出版社有小字本的最后校样)[大字本指“另起炉灶”二稿本,即2007年1月版《我的前半生(全本)》。小字本指中宣部的王宗一和全国政协的申伯纯认可的1964年3月第一版《我的前半生》的杀青样。下文出现“大字本”、“小字本”字眼时意思皆同。大、小字本的排版区别表现为字体层级和开本的不同]。全文共分八节,头三节是导言和改造前的经历,与我们小字本没什么出入,末一节写特赦后,也没什么问题,中间四节写的改造,一般说没什么,只是其中一段(珠宝的故事)写纸条问题经过是两年后所长告诉他的,这本来也是[阙佚]的情节,我们小字本里已改成所长说得不详细,主要经过是小瑞在[阙佚]讲的。这样改动,一则是事实上对这件事的深刻意义,确实是他特赦后他侄子说明,他才明白过来的,另则如果写在1954年,他知道了所方苦心,理应感动得很,但是后来却仍不老实,岂不岂有此理?非改不可!
《中国建设》木已成舟,我只好在“新的一章”里改动一下,以适应之(改为说明所长当时说了,但溥仪仍不完全理解,直到香山,才大感动)。
[阙佚]梦多,果然不错。《中国建设》刊出这样稿子,却不向中宣部[阙佚]也不给[阙佚]稿,这是个问题!
我已将《中国建设》这篇文字与大、小字本略加对照,并草译了他们的文章,将有出入之处,划线标出。凡属大字本有的而小字本内已删掉的用红线;大、小字本里全没有的用蓝线;不划线的是与小字本完全一致,不成问题的。改造前的三段未译。
李文达
1963年12月29日
1963年12月30日,李文达又在上引说明文字纸眉处作了补充说明:“今天问王兰升同志,他说此稿在我与于出差期间送来过(据《爱新觉罗·溥仪日记》载,1963年12月21日下午,溥仪来过群众出版社。送审稿当是这一天拿来的——引者注),当时说是访问记,王兰升因我不在,请溥找政协去审查,却没想到要做核对工作。”于浩成在李文达署名下用铅笔批字:“过年后见到王宗一同志时似可谈此事,并催促定稿,以免愈来愈被动!”
李文达翻译溥仪编写的《从皇帝到普通公民》,用20×15的稿纸共12页,划线处均有红圆珠笔字旁批。以下录出:
“我们在这里每天劳动四小时,学习四小时多。”旁批:“小字本把劳动时间漏掉了。”
“曾有一位缅甸客人惊叹地说:‘这哪里是什么监狱!这是一所学校!’”旁批:“这段小字本里去掉了。”
“我开始学习与孔孟教义完全不同的东西。”旁批:“小字本没有此话。”
“在别人都干些活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唯一无所事事的人而忸怩不安起来。”旁批:“大、小字本全没有。在小字本里,他并没有这种自觉。他的思想变化是先从感到自己无能开始的。”
“过了几天,我的最高产量达到了每两小时糊出八只合乎规格的盒子,将近别人的成绩的三分之一。那天所长用我们的报酬给我们买了些糖果。这是我第一次劳动获得的果实,不知是为什么,我尝着它的滋味竟比我以前任何一次吃到的都甜。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到,在制作这块糖果或其他东西的时候,会有多少劳动花费在上面。”旁批:“小字本删了这情节,增补了老宪的情节,变了主题。”(检小字本进阶为1964年3月版时并未删削这一情节,但增补了老宪的情节,杀青后依然变动书稿,这是这本书的历史实际情况——引者注)
“……它渐渐地改变了我的思想和眼界。我自己的体力劳动的经历向我证明,依靠他人的寄生者都是些愚蠢的人,唯有那些劳动的人才是聪明的……现在,我明白了过去那种生活的寄生性,也看到了劳动的尊贵,因为创造了一切的就是劳动。”旁批:“小字本没这些话。这种写法在这文章里倒是可以的。”
“……我的侄子真瑞……”旁批:“小字本为小瑞。”
“两年以后,我从所长那里明白了在我交代珠宝前所发生的事情。原来真瑞在认识到隐瞒那件事是错误的,他向所方谈出了那件事,他要求所方对我进行搜查,并且没收那批珠宝。但是所方不同意这个建议,他叫我的侄子写个条子,把主动交给我。他们要这样做,是为了更利于我的改造,是为了让我看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同样适于一个从前的皇帝。”旁批:“小字本已改为特赦后听侄子讲了全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