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发展中,“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这不但是一种广泛的社会共识,更是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今天,当各地为争夺国家级第三个“新特区”(成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博弈尘埃落定的时候,也许新一轮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注定会成为新一轮话题。尽管因“新特区”而造成的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平静下来,但愚下相信,重新审视“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的严肃话题,也许才刚刚开始。
在昨日文章《牢骚怪论:需要什么样的改革新特区?》一文中,对国家设立“新特区”的改革战略意图是持肯定态度的,并认为是“全国一盘棋的时间选择和空间布局”。但是,愚下的肯定态度并不代表愚下不去审视“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的严肃话题,因为,利弊得失的客观事物两面性,隐藏着“新特区背后的公平疑问”。
不可否认,复杂国情下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开放,在不同的历史时段需要在不同的发展潮流中进行“摸石头”尝试,以便总结成败得失的经验和教训,进而进行有益的全面推广,使社会的发展更加健康。这种“摸石头”的尝试就是人人皆知的设立不同的“特区”(试验区)。过去近三十年的“特区”发展经验,不但证明这种“摸石头”的“特区”尝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快速显著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证明了“摸石头”的“特区”尝试引发了不少的社会矛盾,而且有些社会矛盾还非常尖锐,尤其突出的就是社会公平问题。类似的观点昨日一文已有评述,此处不再繁言。
若果说过去的“特区”是承担历史时段的历史任务并且利大于弊的话,那么今非昔比的历史时段和历史任务,恐怕“新特区”的作用就有可能变成弊大于利的负面效应。因为,过去自上而下推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由几乎没有人过多的质疑,而经过至下而上的那场激烈的“改革反思”后,“公平优先,共创效率”的社会共识已经成了主流意志。也就是说,“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则是社会的主流意志。
今非昔比的历史时段,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第一,WTO的全球游戏规则,讲究的是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机会,难以容忍超国民待遇的“特区”存在,更何况WTO的全球游戏规则对于我国来说,剩下的“优惠”时间已经不多了(2011年到期);第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的原则已经深入人心,内外企业两税合一的公平税法已经建立,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在缓慢形成;第三,新一届各级政府的人事安排进展顺利(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换届安排),坚实的组织保证基本完成,未来的社会发展希望大增,扶贫扶弱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会得到保障,全国各地公平发展的机会越来越多。在这种历史时段的背景下,不断地设立“新特区”还有多大的意义呢?况且“特区”原本享受的就是“超公平”的“豪华待遇”,而这种“超公平”的“豪华待遇”,恰恰侵犯了绝大多数地区的公平发展权,剥夺了绝大多数地区的公平发展的机会。如果不能够正视今非昔比的历史时段而非要不断设立“新特区”的话,显然是对“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的主流意志的践踏,显然是政府缺乏自信的一种表现,显然是在助长那些“没有特区环境就无法发展”的依赖思想继续泛滥,显然是在有意无意地满足那些享受“特区”待遇者的虚荣心,显然是在继续制造非公平的地区等级观念。
新的历史时段,新的问题出现,在“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的社会主流意志面前,“新特区”的作用将出现弊大于利的负面效应,恐怕并不是愚下在耸人听闻,而是可以预见到的后果。姑且不论各地争夺“新特区”交椅的目的何为,但至少应该理性地想一想“新特区背后的公平疑问”吧?还是多多地争取“机会的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