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人情面子大如天,中国人的温良恭俭让用到了好的方面是美德,用到了坏的一面就是姑息和迁就。子曰:好好先生,德之贼也。说的就是对坏人坏事容忍,就是对好人好事的亵渎。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对一批违规事件的处理结果,一个令人关注的现象是,除了两起事件的处理是“点名道姓”外,更多的违规者享受到了“特别关照”——“内部通报”,其姓字名谁、所作所为外界已无从知晓。
我们无法揣测基金委的“良苦用心”,但是,从这个事件的社会反响看,舆论并没有站在基金委这边,要求公布违规者身份的呼声此起彼伏,有人甚至直言正是有关管理部门的“心慈”和“手软”才造成了今天科研诚信缺失现象的愈演愈烈。
在科研诚信问题上,把板子一股脑儿打在管理部门的屁股上自然有失公允,但有关部门这种流于形式的管理则更难让人接受。基金委的处理方式暴露出一个普遍的现象: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对违规事件的处理上往往“心太软”,习惯于“和风细雨”、“与人为善”,生怕伤了对方的元气。而此举在许多人看来既无助于惩戒违规者,也不足以威慑其他人。而正由于违规的成本太小,才导致规则成摆设、“潜规则”被热捧;正因为违规的收益太大,才导致循规者吃亏、违规者得利。因此,管理部门“心太软”,看似是为“拯救一个灵魂”打开了一扇窗,实际上是为更多人破坏规则开启了多道门。
去年,我随一个旅行团来到香港,同伴中有许多是第一次出远门。短短几天时间,他们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不随地吐痰。因为从导游那里他们得知,在香港,随地吐痰一次罚款500港元。可是一回内地,许多人又把这个好习惯丢了。因为内地的导游主动“提醒”他们,这里要比香港“自由”得多。
近日太湖蓝藻的暴发和洞庭湖水质的好转给我们以生动的启示:对违法违规事件不同的处理方式,产生的结果截然相反。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让一个人永远不犯错不可能,而要让人不犯大错,少犯错和不重复犯错是不难做到的。但是,当犯错的收益远高于犯错的成本时,有谁愿意与错误划清界限?反之,当犯错的成本令犯错者得不偿失时,又有谁敢以身试法,越雷池一步?
“心太软”,照顾了游离于规则之外的“极少数”,伤害的则是循规蹈矩的“大多数”,在少数人的不当得利与多数人的正当权益的权衡中,该是我们重新作出选择的时候了。
作者: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