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凤凰网历史频道专栏作者张程供稿
清末,近代新闻业发展迅速,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报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媒体从业者普遍“革命化”,自觉不自觉地把目光瞅准官府的阴暗面,巴望着政府出丑。革命党人办的报纸、杂志自然如此,就是租界和使馆区内的外国媒体,也混在革命浪潮中瞎起哄。批评官府、鼓吹革命俨然成了时尚潮流。
而当权者的疏忽与无能,客观上也助长了这股潮流。摄政王载沣等满族亲贵上台后,对舆论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对许多东西的认识都不足,难怪体制内外的人都批评他们“年少轻浮”),放松了对媒体的控制。晚清新政运动搞得轰轰烈烈,辖区内办了多少家报馆、每天出几份报纸,成了考核地方官的一项指标。之前对近代媒体几乎一无所知的清朝官员们,为了通过考核,纷纷礼贤下士、海纳百川,支持开报馆出报纸,对过火的言行也睁只眼闭只眼。所以在清朝的最后几年,新兴媒体的生存环境大为改善,媒体记者和编辑们,还真找到点“无冕之王”的感觉,时不时破口大骂也能平安无事。
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新闻法《大清报律》。报律规定,凡是年满20岁的正常人,都可以成立媒体,只要在发行前20天向衙门申报即可。除了少数几条法律限制报道内容外,官府对报刊内容几乎没有限制。即便从业者违反了报律,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流配充军甚至砍脑袋了,大不了就是罚款,最重的惩罚也就是查封报馆。等到官差衙役去查封的时候,早就人去楼空了。查封后,原班人马换个名字、租间房子又重操旧业,继续骂官府。
比如,当时武汉的《大江报》就是革命党的“机关报”,激烈抨击清朝的内政外交,挖苦清朝官吏,毫不留情。1911年的7月,《大江报》发表短评《亡中国者和平也》、《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赤裸裸地鼓动暴力革命,号召推翻清政府。《大江报》太高调太过火了,湖北官府不得不出面干涉,以“宗旨不纯,立意嚣张”和“淆乱政体,扰乱治安”的罪名查封报社,逮捕主持人詹大悲。作者何海鸣闻讯“自首”。按说,湖北官府是根据报律“依法办事”,结果引起全国舆论哗然,一边倒地支持《大江报》,各地革命报纸遥相呼应,一天好几篇文章声援。詹何二人最后被判处罚金800元。两人都无钱缴纳,被改判徒刑18个月。坐了两个多月牢后,武昌起义爆发,两人就出来做“革命元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