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美伦纪事中有几则类似的报道,也是关于符腾堡的一座修道院的。作者把这座修道院叫做“贵族妓院”。斯特拉斯堡的一座修道院情况大致相同。它发生过一次火灾,从这次火灾的报道中我们对它的情况略知一二。
女修道院显然很早变成了“贵族妓院”,僧侣大概对俗家人士的横刀夺爱不甚满意。曾经有人奖励修女同僧侣共破色戒,认为这样的破戒罪孽较小。证据有孟狄卡(穷人)会会长亨利在1261年所作的声明:
“一个修女受到肉欲和人类弱点的诱惑,违背了绝色的誓愿,她如果是同僧侣破戒而不是委身于俗人,那罪孽较小,能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理。”
这个观点成了12世纪拉丁文讽刺长诗《爱情会议》的题材。不管怎么说,僧侣从来就不是傻瓜,他们在谈情说爱上特别有才能。关于这一点,所有讽刺作家如阿雷蒂诺、拉伯雷等人以及诙谐故事作者都是这样说的。另外还有许多俗话:“他强壮得像加尔默罗会修士”,或者“他好色像圣殿僧团兄弟”,或者说得更加难听:“淫妇嗅衣服就能嗅出加尔默罗会修士”,或“女人老远就能嗅出真正的卡普秦会修士”。
修道院里生活淫乱的后果,首先是“院墙里传出的不是唱赞美诗的声音,而是孩子的啼哭”。俗话反映了这类司空见惯的事情。“真奇怪,黑鸡的种,怎么出来了个白鸡蛋!”一个修女看到她的孩子长得不像那个本笃会修士,不由得惊奇地说。另一个修女生了双生子,悲叹道:“真是祸不单行!”俗话表明这类现象很普遍。“女修道院没有育婴堂,就好比庄稼人没有牛棚。”
淫乱的另一个后果较为悲惨。在修道院里,往往只把生孩子视为“罪孽”,尤其是生孩子有诸多的不便。所以女修道院盛行杀婴和堕胎。
秦美伦纪事里说:
“那些常有修女生孩子的修道院怎么办呢?天主保佑它们,至少让孩子活下来,别杀掉他们,为了天主的荣名把他们抚养成人。不过,有这样的传闻,说在这些修道院附近有池塘,禁止人们在那里用大渔网捕鱼,从来也不放水,不然没准会找到些什么能叫修道院丢脸、名声扫地的东西。”
另一位纪事作家尼玛地方的狄德里希,关于不来梅、乌得勒支和闵斯特的修道院是这样写的:
“僧侣和妓女一起住在修道院里,把修道院变成了妓院,在那里胡作非为。修女把自己的孩子都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