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溅佛堂
11月13日清晨,天空下起了雨。
看着外面的雨,施剑翘心里非常担心,这样的雨天,孙传芳会不会不到居士林去呢?她给居士林打了两次电话询问,电话都没有要通。吃过午饭后,施剑翘决定到居士林碰碰运气,但是她没有带枪支和传单,心里总觉得孙传芳不会去。
到了居士林一看,孙传芳果然没来。施剑翘就随着居士们上殿念经。但是只一会儿工夫,一个佣人匆匆忙忙跑进殿,将一本经书放在了孙传芳的座位上。
施剑翘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紧接着,孙传芳披着黑色的僧袍进来了,坐在他固定的座位上。
我非常着急,孙传芳来了,我又没带枪,是改天再说还是回去拿枪呢?但是考虑到那天下午来的人少,可以避免误伤别人,同时早就定了那天动手,凡弟他们都热切地期待着,犹豫了几秒后,我还是决定说干就干。
于是她租了一部汽车,回到家里,把文件和枪支都在大衣里藏好。
离开家的时候,保姆正在给不到两岁的小儿子喂饭,刚满六岁的大儿子看见妈妈回来了又走,从后面追来,叫着“妈妈,妈妈”,但是施剑翘甚至连头也没有回,就踏上出租车走了。
这一去,很可能和孩子们就是永别。
下午三点半左右,施剑翘又一次踏进了佛堂。
看到孙传芳还坐在原来的地方,从未拿枪杀过人的施剑翘突然感到两腿发软。
为了让自己镇定,我闭上了双眼。再睁开眼时,看到自己的杀父仇人就在眼前,我又恨从心起,牙关咬紧,我的心也不跳了,腿也不软了,头脑非常冷静。
此时,她距离孙传芳还有一段距离。在那种安静的场合,如果她贸然起身,恐怕会被别人注目,影响后面的行动。
于是,她故意提高声音说:“后面的炉子烤得我太热了。”有一位张居士便对她说:“你不会到前一排去吗?”
施剑翘答应了一声:“好”,上前一步,就到了孙传芳的右后方。
她默默地在大衣口袋里打开了手枪的保险。她在手稿中写道:
枪一出袋,我就照准孙传芳的右耳后打了一枪,他立刻倒在太师椅的右扶手上,我又向他的后脑和后背打了两枪,他的脑浆瞬时流了出来。
孙传芳当即气绝身亡。
有几秒钟的时间,佛堂上如死一般寂静,周围的人都吓傻了 。
等到反应过来,大家开始惊叫和逃跑。施剑翘见大仇得报,马上把传单如雪片一般撒在院子里,边撒边喊:“我是施剑翘,为父报仇,打死孙传芳,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牵连任何人。你们可以带我到公安局去自首。”
但是没有人敢开腔说话,和尚和居士们全都站在那里发抖。施剑翘当时便想,她若离开居士林到公安局自首,很可能说她是企图逃跑,于是她只好到电话室去打电话给公安局。
电话还没有打通,附近的两个警察听到枪声,已经循声赶了进来。开枪的施剑翘比这两个慌慌张张的警察还要镇定,她告诉警察,枪里还有三颗子弹,并要求他们带她去自首。接着,这两个警察战战兢兢地把施剑翘带到了天津市公安局第一分局,局长阎家琦亲自审问了施剑翘后,马上把她关了起来。
居士林的三声枪响,把整个天津市乃至全中国都惊动了。当天,大街小巷里都响起报童稚气又急促的叫卖声——
“号外,号外,孙传芳被刺死,施小姐报父仇!”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案子,从法庭开始审理到最终判决,每一步都受到媒体的极大关注,当时大部分的媒体和民众都对这个年轻女子为父报仇的行为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
这当然与孙传芳杀人无数、不得人心有很大的关系,然而也不得不说,施剑翘在此后每次公开亮相时所表现出的淡定从容、大义凛然,让她在当时成为了人们心中不折不扣的“侠女”。
她站在法庭上说:“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法院一审判决她有期徒刑十年时上诉到天津高等法院后,施剑翘被改判7年,但是她仍然不服,再上诉到南京的全国最高法院。
在舆论的压力下,1936年10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了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
实际上,最终对施剑翘的赦免起到最主要作用的,是冯玉祥。
“冯玉祥和奶奶的叔叔施从云一起参加过反清运动,他听说昔日战友的侄女有此复仇的举动,立刻联合了李烈钧、张继等30多位党政要人,呈请国民政府要求特赦。结果,奶奶服刑不到一年,就重获自由。”施朝说。
1936年10月15日的清晨,监狱里一位姓芮的科长走到施剑翘的身边,轻轻地对她说:“恭喜你,你已经得到国家的特赦了。”
5天以后,在居士林枪杀了孙传芳的施剑翘走出高墙,重获自由,那一年,她整满30岁。
施剑翘用十年时间,独立策划和完成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刺杀任务。此后的岁月里,她被冠以“侠女”、“烈女”等各种头衔,不断成为多种演义故事的女主角。
“在此后的数十年里,除了那份她自己写的手稿外,奶奶几乎从未提起过这段往事,而且至死也没有再和爷爷相见。”施朝平静地说。
(作者:米艾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