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8月1日《新青年》第8卷第1号中,陈独秀在《三答钱玄同》的信里写道:中国小说,有两大毛病:第一是描写淫态,过于显露;第二是过贪冗长(《金瓶梅》、《红楼梦》细细说那饮食,衣服,装饰,摆设,实在讨厌!)。这也是“名山著述的思想”的余毒……至于普通青年读物,自以时人译著为宜。
若多读旧时小说,弹词,不能用文学的眼光去研究,却是徒耗光阴,有损无益。
在亚东图书馆1921年5月出版《红楼梦》时,应老板汪原放之托,陈独秀写了《红楼梦新叙》。
在陈独秀看来,《石头记》(《红楼梦》的早期版本)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该书有许多琐屑可厌的地方。他说:“我尝以为如有名手将《石头记》琐屑的故事尽量删削,单留下善写人情的部分,可以算中国近代语的文学作品中代表著作。今后我们应当觉悟,我们领略《石头记》应该领略他的善写人情,不应该领略他的善述故事;今后我们更应该觉悟,我们作小说的人,只应该作善写人情的小说,不应该作善述故事的小说。”(摘自《百年潮》第6期 作者朱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