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著名作家在网上发微博,炮轰重庆老妇“胡丽天”。发帖人称,该老妇堪称“听证专业户”,曾18次被抽中参加政府举办的听证会,并在每一次会上支持政府主导的各种涨价决策。此帖一出,群情沸腾,老太太的照片被转发了成千上万次,见者无不咬牙切齿,既责政府弄虚作假、内定听证人选,又辱老太趋炎附势,甘作权力机构传声筒。
谁知,不到48小时,另一篇博客把一切都颠倒过来。一位普通网友稍稍做了点功课,便发现真实情况远不是作家笔下那般简单粗暴。所谓“屡次被抽中”,并不属实;即使被抽中的那些次,也是由于报名人数过少导致。至于“支持涨价”,更是无中生有的。在文章结尾,作者如是说:有些人看起来很矛盾,不屑于参加“被安排好”的听证会,却对参加听证会的人的观点如此紧密追击;以为坐在电脑前发发微博、咒骂一通就能解决问题的所谓精英们,你们离积极、敬业地参与市政听证的胡丽天还差得远。
此帖一出,此前追着老太太骂的人瞬间闭了嘴。一些人开始反思自己此前的盲从盲信,更多的人则选择了沉默。胡丽天事件,俨然是网络时代中国人媒介素养的一个典型缩影,展示了语言暴力所能产生的一切糟糕影响。令人遗憾的是,在谩骂者的长长队伍中,我看到了不少同行的名字:传媒研究者,传媒从业者,传媒观察者。他们本应是向大众播撒媒介素养的人,而今却也成为施暴的一分子。
网络成为大众媒介之后,因其迅即的传播速度和强大的双向交流模式而受到年轻人的欢迎。但显然,中国的网民(其实外国的网民也一样,只不过没太大必要去关心)并没有做好成为负责任的网络媒介使用者的准备。胡丽天一例,其实已有诽谤之嫌,只不过诽谤者人数众多且大多匿名,变成了法不责众的状态罢了。近期还有一例,则与隐私权有关。演员李念发微博抱怨自己的房子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任志强则做出回应:购房人的名字不是李念,而是某非中国大陆籍男士,原来“海藻”嫁了他!这样一来,一起质量投诉事件竟然变成了隐私揭露大会,万能的中国网友自然再次祭起人肉搜索的法宝,把人家李念丈夫的档案、心路、情史查了个底儿掉。还美其名曰:追求真相。
其实,坏就坏在这“真相”二字上。也许是生活中太多假的虚的,导致中国网民对“真相”产生了一种近乎变态的迷恋。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看见自己希望看见的所谓“真相”。因此,对很多人来说,真相到底真不真,不重要;追求真相的过程会不会伤害到无辜的人,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要让自己信以为真的东西昭示天下。可是,缺乏正义的“真相”有价值吗?更何况很多时候人们得到的只是些被伪装成真相的假相。
我曾经认真思考过旧式的媒介素养和网络时代的媒介素养究竟有什么分别。后来得出了一个大致的答案:在传统媒介时代,人们要努力别让自己成为受害者;而在网络时代,人们则须时刻保持克制,不要让自己成为害人者。道理就是这么简单,传播技术的进步把普通人变成了信息传播者,我们第一次感觉自己手中有了发布消息、调查真相的权利。可是,又有谁认认真真地想过,骤然放大的权利背后附加了多少义务和责任呢?之所以在胡丽天事件发生的当口才落笔写下这篇文章,是因为我国网民的“网络传播暴力”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胡丽天是一位女性老年人,是无论传统文化还是现代社会均强调要尊重并保护的弱势群体。当人们不做任何调查研究、仅凭没有根据的只言片语而对一个弱者施加暴力,则表明我们的媒介素养,乃至公民素养,都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最令人担忧的是,这是一种无法完全消除影响的施暴:我们看见有10万个人匿名辱骂过胡丽天,却绝不可能看见这10万个人一个不少地反思、道歉。
一首竹枝词里唱:最繁华处最惊心。用于今天的网络世界,再合适不过。同时,我也想起了一句古日耳曼谚语:上天要毁灭谁,先让他得意忘形。作为一个普通的传媒学者,我希望一切一点一点变好。可不由自主,又感觉希望渺茫。但愿一切只是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