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依法享有并保护包括专利权、版权、著作权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各种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充斥市场,未经著作人授权的文化作品盈塞网络,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屡见不鲜。
文化产业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被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发展方向。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其核心就是要确定一整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文化产业不是工厂机械化生产,文化产业体现的是个性化、多元化、差异性和创新性,因为这些特点,文化作品不是雷同,不是千篇一律的“ctrl+c”、“ctrl+v”。正因为不可复制,不断创新,不断激发创意元素,文化作品不断进步,不断包容,逐渐演化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作品。如果知识产权不受保护,文化创造力必将下降,智慧创意性就会枯竭,文化作品质量就会下降,文化产业必将停滞。
知识产权不受尊重,文化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不受保护,抄袭、盗版司空见惯,文化工作者辛苦创造的作品创意遭到抄袭、剽窃、盗版,往往是辛苦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作品在几小时乃至几分钟就被盗版出一部山寨版的,这对文化创意工作者来说,实在是一个不能承受的打击,在这样的环境下,谈何去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热情?
近年来,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信息发布平台低、监管复杂等原因,网络已经成为侵犯知识产权事件的重灾区:刚上映几小时的影视作品马上就可以在网络上觅其踪影,新出版书籍马上就可以找到电子版的,未经作者允许的照片、图片、logo被加上各种水印标签,文章被改变作者、增减内容、更换题目等在网络上疯狂传播……
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的匮乏,民众无意识的侵犯知识产权则是另一值得注意的现象。有的网民为提高自己社区账号的活跃度和等级、赢取一定的积分,提高自己的点击率,把相关文化作品上传到网络上,这实在是无心之过。保护知识产权,不能依赖停留在法律工作者和版权人身上,普通民众也是利益攸关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要靠全民全社会一起努力。
相对于无意识的网民来说,很多网站则是不折不扣的恶意侵权,未经著作权人允许把其作品制作成电子版本,在自己的平台上推广,或者假借网友之手,以各种奖励诱惑网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也是一个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