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几经波折
由于“药发木偶”制作工序中黑火药的不可替代性,表演艺人必须亲自制作黑火药,但这又因私制爆炸物涉嫌犯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现行法律之间产生的激烈碰撞,使“药发木偶戏”发展一路波折。
早在1990年代后期,周尔禄曾停止制作使用特殊黑火药的“药发木偶”。原因就是当地公安机关提醒他,制作“药发木偶”已经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直到2003年,泰顺县有关部门为保护药发木偶戏,与周尔禄“打招呼”,让其表演药发木偶戏,他才“重操旧业”。
“表演‘药发木偶’就必须用到黑火药,我也曾努力让用于表演的黑火药制作合法化,也跟相关部门提出过请求,但至今没有得到同意。”周尔禄介绍,当初他答应重新制作、表演“药发木偶”,也是不想让这项文化遗产在自己手中失传。他透露,对于制作黑火药他一直有所顾虑,去年他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因药发木偶的原材料快用完了,请有关部门代购制作黑火药的原料,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一直未能如愿。
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制作特殊黑火药的请求未获准,麻烦却来了。今年5月29日,泰顺县公安局向周尔禄下达“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并扣留了他家中自制的黑火药30.55公斤。周尔禄被刑拘后,该县政法委立即召开了公检法协调会,认为周尔禄行为是为了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主观无犯罪故意,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从法律上可依法免除或从轻处罚。7月9日,泰顺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尔禄免予刑事处罚,“如果罪名成立,按现在查获的私制火药量,周将被判有期徒刑3-10年。”一位律师告诉早报记者。
然而,免予刑事责任依旧没有解决制作特殊黑火药的合法化问题。
“我们已经在设想,在周尔禄家附近建立‘药发木偶戏’传承基地,由有关部门批准合法生产特殊黑火药。”泰顺县文化部门负责人透露,政府不能眼看着非遗项目消亡而不管,他们已向政府提出这样的设想。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该事件不能简单看成非遗保护当中存在的特例,更是非遗保护必须面对的新问题,相关部门如何在法律允许框架内,采取变通方式,让非遗项目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是接下去值得深思的问题。(记者 葛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