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让“低俗” 成为网红的代名词
别让“低俗”成为网红的代名词,就需要制度化的监管措施……
“网红经济”,如今越来越走俏,不少人也认为,这是朝阳产业,前途无可限量。国内不少机构,便开始分析“网红经济”能够达到的最大值,数字给人的惊喜,是很大的。
而在国外,也早已形成了稳定的“网红产业链”,小至七八岁的小孩,大到七八十岁的老爷爷老奶奶,只要有一技之长,有专业的精神或生活的智慧,就可能成为“网红”。网红作为新生事物,给予其一定的生长空间,是很有必要的。
无论什么样的“网红”,都应该传递正能量,这是最起码的底线。遗憾的是,当下的不少“网红”,似乎走偏了。或者说,一些试图成为“网红”的人,他们的手段太过低俗,甚至以裸露身体出名。再加上前不久“网红”的“直播造人”、直播露点等等,这些都在挑战公序良俗,也在挑战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源于此,公众对“网红”的评价与印象,其实并不好。中青报的调查显示,76.2%的受访者认为现在有很多追捧“网红”的人,绝大部分受访者对“网红”的评价都是“搏上位”、“骗子”、“庸俗”和“没有节操”等贬义字眼。这样的调查数据,就是民意的一种呈现。
“网红”作为一种流行事物,是没有原罪的。可一旦没有走入正轨,危害便不容忽视,因为其最有可能影响的群体,是中小学生。如果他们接触到这类没有底线的“网红”,并受到这些“网红”的影响,其后果可想而知。不健康、低俗的“网红”,说其在毒害我们的未来,一点都不过分。
既然如此,对“网红”进行一定的约束与管理,显然是应有之义。一些机构看到了这种弊端,也有一些自发的行动,比如5月6日,首都互联网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便发布《抵制低俗“网红”传播网络正能量》的倡议书。这样的积极行动,值得肯定。
今年2月至4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协调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化部、广电总局等部门,也对低俗直播行为进行了整顿。无论是自发方面还是制度方面,相关部门与机构都有一定的行动,可为何低俗“网红”仍然层出不穷呢?就在于,这些约束并没有形成制度规范。
别让“低俗”成为“网红”的代名词,就需要制度化的监管措施:一方面,自然是直播平台、社交平台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这是第一层把关,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则是监管部门的他律,任何有违公序良俗的“网红”,监管部门不仅要惩戒当事人,更要惩戒相关平台,以儆效尤。唯此,“网红”才不会滑向“低俗”的深渊。 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