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起拿去吧!我们的很古的古人,对于头发似乎也还看轻。据刑法看来,最要紧的自然是脑袋,所以大辟是上刑;次要便是生殖器了,所以宫刑和幽闭也是一件吓人的罚;至于髡,那是微乎其微了,然而推想起来,正不知道曾有多少人们因为光着头皮便被社会践踏了一生世。
——鲁迅《头发的故事》
曹操在一次领兵打仗的时候,颁布了若干条军纪,其中包括不许践踏农户的庄稼。违令者斩。可是,偏偏是曹操的战马受了惊,一下子踢倒一大片庄稼。曹操立刻拔出剑来要自杀,以示军纪严明。手下连忙拦住,说,我们打仗怎么能没有大王?大王可以例外。曹操想了想,用剑把头发割下一大绺来,说,既然如此,我就割发代首吧。
现代人看来,这曹操真是个大奸雄!头发怎么能有命值钱!
实则不然,在曹操那个时代,人们把头发看得比一切都重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了。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剪掉父母给自己的毛发,不啻为奇耻大辱。曹操作为统帅,以发代首,已经相当难能可贵了。
与此相对照的,发生在之后一千五百多年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头发保卫战”,则是用鲜血告诉我们: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起拿去吧!
话得从清军入关时说起,大清皇帝为了推行“削平四周,留守中原”的治国主张,设计发明了一种奇怪的发式:将头发之前部到脑顶剃去,再将四周的发际全部剃光,只留下中间集中的一块和一个长长的大辫子。为了一统江山,尤其是统治思想,在汉人间大肆推行。推行的媒介便是剃头匠,清政府把全国的剃头匠召集在一起,每人发给一个挂有圣旨的“吊投旗杆”,随后,这些剃头匠便走街串巷,恩威并施地把人们的头发一一拿下。
经历了无数次朝代更迭的汉人对于谁当皇上这样的事情并没有表现得太过激烈,倒是这场毛发的变革着实惹恼了其中一部分人。当时的清王朝打出的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股强硬的时尚风潮出人意外地遭到了历来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对,江南士子认为剃头便是对他们人格的莫大侮辱,因此群起反抗,指望通过群众的力量让满人有所收敛。然而,这次他们真的打错了算盘,他们的对手再不是软弱的明王朝,顺治皇帝一声令下,接连制造了“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等屠城悲剧,汉人头上的标志连同热血乘鹤西去。当然,屠城也并非可以让所有的人臣服,浙江读书人冯喆坚持留发,情势危急时不得已说服了父亲,离家出走,隐居望头山石庆寺。但时间—长,又心感不安。于是,他返回老家,承欢膝下。当地村民也保护着他。但是有一年,冯家与另一氏族为山林问题发生了严重纠纷。这时,冯喆想从中做调解工作。谁知对方将冯喆的留发一事抓住不放进行威胁。此时,冯的侄子、亲戚都出来劝说,希望他将长发削了,以便诉讼。但是,冯喆仍坚持气节,矢志不渝,并斩钉截铁地说:“宁可官司输了,也不削发。”真可谓百折不回。
“想要我的头发吗?那好,连我的头一块拿去吧!”那种悲壮怕不是我们理解得了的。
1644年到1650年间,意大利人卫匡国写下了著名的《鞑靼战纪》。其中记录了中国南方军民为保卫头发而战的情况:
士兵和老百姓都拿起了武器,为保卫他们的头发拼死斗争,比为皇帝和国家战斗得更英勇,不但把鞑靼人赶出了他们的城市,还把他们打到钱塘江,赶过了江,杀死了很多鞑靼人。实际上,如果他们追赶过去,也许会收复省城和其他城镇,但他们没有继续发展胜利,只满足于保住了自己的头发。
意大利人不懂得我们的国情,他看到的只是局部的一场小小的胜利,他不晓得,天下已经是清人的天下,否则,何至于此。
民间有一风俗——正月不剃头,因为正月剃头死舅舅。这是一种高明的障眼法。在大清国的高压下,一些文人士大夫不再高喊“头可断发不可剃”,而是以“正月不剃头”来表达对明王朝的思念,实为“思旧”,为了掩人耳目,讹传为“死舅舅”,当真是高明的冷幽默。
从19世纪的70年代开始,中国与外国人的交往越来越多,官员开始出国,一到国外就有人围观,看到男人留着中国特有的辫子觉得很奇怪。中国最早那批留美学生,也最早感受到大辫子的不方便之处,一些美国学校通常开设有体育课,要打棒球、踢足球,中国学生要参加进去,辫子就非常不方便。所以一些留学生就开始剪掉辫子,再买个假辫子预备着,要见清朝官员时再戴上。
一场有关毛发的战争足足持续了近三百年。直到近代,国人才真正获得了不剃头和不留辫子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