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夕,福建省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严建国在漳浦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因在当地政府的接待晚宴上喝酒过多,在所住的酒店内侮辱殴打一素不相识女子,致其受伤住院治疗。目前,当地纪检部门和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纪检人士指出,此事件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党纪法制观念淡薄,自身修养有问题,亟待加强党风政风建设。(2007年5月1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转自新华社)
真是“酒壮英雄胆”。一个堂堂的县处级干部,由于酒精的作用,在见到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子时,便敢出口伤人;而在双方发生了争执后,更敢挥拳打人,已经全然不知自己的身份是什么了,殊不知那一幕幕“惊险”场面已经被酒店内的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了下来,并被曝光了出来。虽然事后严建国也进行了与事实并不完全相符的“自我检查”,但是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一个奋斗了多年才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干部,有可能就此将结束自己“苦心经营”的政治生涯。其教训显然是惨痛的,而警醒更是深刻的。
我们暂且不论干部酒后“失德”损害公务形象,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单从此起事件的报道过程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整个官场的“失衡”和群体的“无知”。
有道是,“家有家法,行有行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切的运动形式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规范,否则就可能由于“失衡”而出现问题或危险。比如火车必须在一定的轨道上前行,一旦脱轨,将会车毁人亡。同样,在靠权力运行支撑起来的官场中,也必须有一定的规范、标准对权力进行制约、制衡,否则,“权力膨胀”,失去制衡,便会产生“贪污腐败”、“歪风邪气”等严重“失范”的现象。
当然,有规则,便会有“潜规则”。对于那些长期深陷官场“潜规则”之中的大小官员们,已经逐渐地将一些陈规陋习、恶行劣迹当成了正常的、必须的、规范的。其实,不要说严建国身处官场,经常出入于大小酒宴而经常喝多闹事,就是明明有着严厉的“工作日中午喝酒者,一律就地免职;接受吃请者,一律先行停职,并记录在案,两年之内不予提拔”的“禁令”或“红线”在头上,都有官员敢“顶风”违纪。因为有些干部由于长期处在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的权力环境下,已经越来越麻木了,越来越无所顾忌了。再比如,一谈到迎来送往、新“三陪”旧“三陪”等等,干部们都会痛恨不已,而真的当检查团、考察组、调研队来了,又不得不迎着、陪着、喝着、玩着、乐着……就包括接受采访的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方汉平,当记者问到“检查组到基层检查工作,接受当地吃请,合适吗?”时,他都直言不讳地说:“这是正常的。政府工作的好坏,是硬件,摆在那里,不是说你请我吃得好,我就讲你工作做得好,你请我吃得差,我就讲你差。”按照方局长的这种“理论”,其实“检查”也就根本不需要了,因为是好是坏已经摆在那里了。真不知这样的领导会带出什么样的班子和队伍来,这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能监督谁、管理谁?
问题和毛病出在一个干部身上,往往还比较容易根治,而当问题和毛病变成一种“官场常态”时,就不是那么简单的治疗所能除根的了。万事总要追根溯源,之所以很多干部会有一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苦恼,那是因为“潜规则”潜得太深了,他们已经看不清真假、搞不明荣耻了,所以也就会随大流、逐大浪了。有道是“风正帆顺”。如果“正风”不树、“歪风”不杀,党的领导干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风帆又怎么能够顺利航行呢?
如果说,干部酒喝多了会失去理智,会胡作非为;那么,当官员们在不喝酒的情况下就已经陷入了“将非当是”、“以耻为荣”的状态而不以为然时,还不知我党所一贯坚持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还能不能树立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还能不能完成好?当然,一个人喝酒可以戒,而不喝酒就已经醉了,就不是戒不戒的问题了。只有正本清源,才能使“沉睡”者“清醒”;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让“迷途”者“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