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1月7日《腾飞中国》,以下为文字实录:
何亮亮:昨天讲到梁启超为代表的立法派,一次又一次地逼着清政府要赶紧立宪,组织责任内阁。当时梁启超还在日本流亡,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在国内推动他的政改主张,立宪派对清政府的要求简单地说,就是“立宪”、“开责任内阁”。并且为此已经请愿了两次,都被清政府对付过去了,但是第三次的情况不太一样了。当时举国上下是群情激愤,梁启超在第三次请愿之前就说了,“现今的政治体制不改变,不出三年,国家大乱,接着就要亡国。”
在1910年11月,第三次请愿活动终于迫使清政府也做出了让步,宣布要立即组织责任内阁,并于宣统五年也就是1913年召开国会。这一次清政府虽然妥协了,但同时声明,这件事情“万不能再议更张”,有违者即以扰乱治安论处。清末年,政府说到做到的时候不多。这一次可以算是一次。
1911年5月8日,清政府颁布《新订内阁官制》,实行“责任内阁制”,下令裁撤旧设内阁及军机处。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十三人当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员仅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了七人,政权仍然牢固地控制在了满洲皇族手中。这样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换汤不换药。
1911年,在此前二百年,如果讥笑皇族必然是死罪,而且会株连九族。此前二十年讥笑皇族,朝廷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到了1911年,皇族再被国人讥笑,显示皇族的权威已经崩溃了。梁启超愤满至极,说不可能有“宣统五年”,当时是宣统三年,梁启超的意思是最多再混两年,清王朝就得下台。他还说,如果大家合力推翻这样的坏政府,并且弄出一个好政府,中国的问题一切可以迎刃而解。
力主君主立宪的梁启超如此,那么大清王朝也就气数将尽了。清朝最后十年是成也新政,败也新政。它举起“新政”的旗帜,决计与时俱进,改革图存时,就为自己争得了延续政权的“现实性”与“合理性”。但是它既无法制止内部争权夺利的腐败,和不能有效地掌控“新政”的发展,使变法的初衷难以为继。它便失去了自身继续存在的“合理性”与“现实性”了。清王朝虽又延续了10年,其最后的崩溃已经无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