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17年加入协约国一边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有点像押宝。跟后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选择英、美、苏同盟不同,那时毕竟有已经搅进战局的既成事实,既然已经跟日本人打了4年多,当英美跟日本打起来的时候,站边,自然得选择英美。蒋介石政府唯一明智而且大胆的决定,是在英美卷进来之后,公开跟日本绝交并宣战,总算给糊糊涂涂打了4年多的中国军民一个交代。然而,这样的“明智之举”,在一战时,中国政府早就做出了——在当时的德国和奥匈帝国没有招惹中国的情况下,毅然决然,先断交后宣战。虽然没有派一兵一卒去欧洲打仗,而且对在华的德国人也相当优待。但是作为一个大而弱一向为欧美人砧板上的肉的国家,这样做,毕竟有些风险。
一战时协约国和同盟国双方,谁更强些,谁能打赢?在当时,不是一道容易解的算式。如果容易解,一目了然,双方估计多半打不起来。当时的中国政府,为什么会能把宝押在日后的胜利者协约国一边?实在是个谜。说他们明智固然可以,说他们运气好,也许更合适。在此之前,德国陆军之强,举世闻名,东方国家的军事改革,大抵海军学英国,陆军学普鲁士,主政的中国政府总理段祺瑞,就有过留学德国的经历。一战的主战场是陆战,在万里之遥的那一部分当家的中国人,凭什么认为德国一定会输呢?万一押错了,最后命运最惨的,肯定是像中国这样的弱国。
更有意思的是,按落后国家留学生的惯例,留学哪国,多半就亲哪国。但是,留德的段祺瑞却力主对德宣战,而虽然没有留英、出身海军有英国教育影响的总统黎元洪 [ 他的老师是留学英国的严复和萨镇冰 ] ,却意见跟段祺瑞相左。双方还为此闹到撕破脸皮,惹出来张勋复辟。试想,以生性懦弱,且手上没有一兵一卒的黎元洪,胆敢跟段祺瑞闹翻,如果不是出于对宣战整个国家的后果的担忧,估计他不会有这么大的胆量。
不管怎么说,反正中国政府这一宝押着了。1918年11月11日,在法国贡比涅森林的一列火车上,德国人签了投降书的那一刻,中国也成了战胜国。消息传来,北京政府放假3天,上万人上街提灯庆祝,记录着庚子之耻的克林德碑,给庚子时死掉的德国公使克林德立的碑,一座中国式的石头牌坊,立刻被拆掉,移到中央公园,把原来的字迹磨掉,成了“公理战胜”碑。当年力主参战的段祺瑞,踌躇满志地得到了政府发的大勋章。虽然明知道这战胜国是搭车搭来的,但中国的知识界,还是一片欢腾,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陈独秀撰文,欢呼一战的“公理战胜”。据胡适回忆,时为北大校长的蔡元培兴致特别高,在3天庆祝之后,还跟教育部借了天安门的露天讲台,拉北大的一班儿教授,做了1天的对民众的演讲,蔡元培演讲的题目是《黑暗与光明的消长》。1来听演讲的人,大多是各个学校的学生,北大的学生来听讲是当课上的。这个演讲,后来见诸文字,大概出于巴黎和会的缘故,调子已经低多了,但仍然认为,一战“幸而正义果胜强权,协约国竟占最后之胜利。外之既暂纾侵略之祸,内之亦杀主战之焰,我国已有一线生机”。2这是一次学生在天安门的欢乐的聚集,谁也没有想到,几个月过后,同样聚集在这里的人,换了一种心情,满怀被抛弃的悲愤,有人还割破自己的手指,写了血书。
第一次跻身战胜国之列的国人,对“战胜”和“公理”很有期待,战胜已经变成了事实,我们列在榜上,公理,似乎也有影子,美国总统威尔逊,发表了关于战后和平的14点声明,最令人鼓舞的两点是:一,废除秘密外交;二,各国一律平等,尊重弱国小国的权利。此论一出,不管威尔逊动机如何,弱小国家欢欣鼓舞,中国人也是相当兴奋。这么多年,终于看到有位强国领袖,为众多“第三世界”国家出头了。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五四游行队伍要到美国使馆请愿,高呼“威尔逊大总统万岁”的缘由。胡适后来解释说,他们这些北大同仁如此兴奋,是把一战的结束,看成是“一个世界大变局的起点,也想抓住它作为推动中国社会政治的起点。同时我们也不免都受了威尔逊大总统‘十四点原则’的麻醉,也都期望这个新世界可以使民主政治过平安日子”。3
中国人满心以为,经此世界大战,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可以摆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争得关税自主的权利,收回被日本占据的青岛和胶济路,在世界上抬起头来做人。台湾著名史学家郭廷以当时是个河南的中学生,他回忆道,当时开封举行庆祝大会,学生差不多都来了,大家心里充满了快乐。“彼此大谈公理战胜强权,大谈威尔逊如何如何主张,这一来世界各国可以平等了,至少我国可与日本平等了,不受日本人的气了,而世界也将保持永久的和平。”4不仅学生这样想,外交界的大人物也这样想。因此,中国政府对巴黎和会同样期待甚高,听闻与会国参会代表有3个等级,5人、3人和2人,中国似乎想都没想就派出了5人。
其实,当时这个世界,并不是一个“新世界”,依然没有走出丛林时代,所谓的公理、正义,不过是好听的外交辞令,巴黎和会是个决定战后国际秩序的会议,但战后的国际秩序,却是要按照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来制定的。威尔逊的14点声明,固然不乏理想主义的精神,从1823年提出“门罗主义”,到此番的14点声明,确实有种对殖民主义说不的意思。但这个意思背后的故事,却很难说清。至少,美国作为一个占有较少殖民地的后来的强国,从国际事务中争得发言权的角度,采取一种比较得人心的姿态,其实也很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当时的威尔逊,不仅在落后国家声望如日中天,在协约国,也很有群众,威尔逊在会前访问这些国家,受到了民众极其热烈的欢迎,民众“几乎是成群结队地围着他欢呼”。5然而,仅仅这个姿态,已经让当时主导世界的5强中的其他4强感觉很是不爽,在和会的运作中,成了实际上被束之高阁的空论。据当时中国驻美公使顾维钧汇报,威尔逊的14点声明,连美国国内的共和党人,都强烈地表示异议。6中国跟多数殖民和半殖民地国家一样,在和会上的命运,无非是砧板上的鱼肉,所差的,无非是切给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