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些看似有理的说法遭到了严重的狙击,在1981年的《中华文史论丛》第一辑上,美籍学者马泰来披露了李若水《忠愍集》中的《捕盗偶成》一诗,为宋江接受招安找到了确切的根据。其诗云:
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戈犯城郭。
杀人纷纷翦草如,九重闻之惨不乐。
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
狞卒肥骖意气骄,士女骈观犹骇愕。
今年杨江起河北,战阵规绳视前作。
嗷嗷赤子阴有言,又愿官家早招却。
我闻官职要与贤,辄啗此曹无乃错。
招降况亦非上策,政诱潜凶嗣为虐。
不如下诏省科繇,彼自归来守条约。
小臣无路扪高天,安得狂词裨庙略。
这首诗所写的宋江招安后入城的场景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一、考李若水早年在太学读书,政和八年敕赐同上舍出身。宣和四年(1122)任元城(今大名)尉,此诗言“去年”、“今年”,又自称“小臣无路扪高天”,可见,这首诗写在宣和四年或五年,他正在元城尉任上。因为在此之前,他并无官职。
宋江等人入京拜爵大略是“去年”,即宣和三年,当时他尚在京城候选,应该也在围观者之列,所以,他能把宋江三十六人骑马入城,“狞卒肥骖”,气宇轩昂,叫“骈观”的士女“骇愕”不已的样子,写得活灵活现。当时李若水刚入仕途,正值忠直为国之时,又是写自己的经历,胡说八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二、他不是刻意为文的写作者,也绝不愿意为宋江立传。这首诗写作的起因是因为“今年”又有一个叫“杨江”的在河北起事,“战阵规绳”都同宋江一样,而老百姓又叫嚷着要朝廷招安,元城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当冀、鲁、豫三省要冲,此事与他职责有关,所以他才有感而发。
三、他写诗的主要目的是借题发挥,明确地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如反对招安;主张官职应当“与贤”,而不能“啗贼”;而消除盗贼的根本办法是“省科繇”以安民;等等。正因为他不是为写宋江而写了宋江,这个与宋江有关的场景才真实可信。
四、李若水最后的官职是吏部侍郎。靖康之难中同徽、钦二帝一道被俘,他见二帝备受羞辱,仗义执言,先怒斥敌酋,后骂敌不止,被敌酋金太子粘罕割舌、挖目、断手,最后壮烈殉难,年仅三十五岁。言以人重。这样的节烈之士,他的记述应该是可信的。
宋江等人接受招安,同日拜爵,是当时颇为轰动的一桩大事。宋江肯定是很辉煌地接受招安了,至于招安之后的结局,李若水没有写到。
宋江“征方腊”了吗?
根据《宋史·侯蒙传》,招安宋江,“使讨方腊以自赎”,本来就是大宋王朝的既定方针。许多宋代史籍,也留下了宋江参与征讨方腊的记载,
如南宋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引《中兴姓氏奸邪录》载:“宣和二年,方腊反睦州,陷温、台、婺、处、杭、秀等州,东南震动。以(童)贯为江浙宣抚使,领刘延庆、刘光世、辛兴宗、宋江等军二十余万往讨之。”
他的《三朝北盟会编》又引《林泉野记》载:“宣和二年,方腊反于睦州,光世别将一军,自饶趋衢、婺,出贼不意,战多捷。……腊败走,入清溪洞,光世遣谍察知其要险难易,与杨可世遣宋江并进,擒其伪将相,送阙下。”
又如,南宋李埴的《皇宋十朝纲要》载:“宣和三年二月庚辰,宋江犯淮阳军,又犯京东、河北路,入楚州界。知州张叔夜招抚之,江出降……六月己亥,姚平仲破贼金像等三十余洞。辛丑,辛兴宗与宋江破贼上苑洞,姚平仲破贼石峡口。贼将吕师囊弃石城遁走,擒其伪太宰吕助等。”
又如,南宋杨仲良《通鉴长编纪事本末》载:“宣和三年四月……刘镇将中军,杨可世将后军,王涣统领马公直并裨将赵明、赵许、宋江,既次洞后,而门岭崖壁峭拔,险径危侧,贼数万据之。刘镇等率劲兵从间道掩击,夺门岭,斩贼六百余级……”
据此则知,宋江不只参加了征讨方腊,而且在最后的战斗中,直捣洞穴,擒获其将相,立下了大功。
但是,许多后世学者对这些记载提出了异议。
其一,清末俞樾在《小浮梅闲话》中提出:“宋江降后,无使讨方腊事……擒方腊者韩世忠也。”《宋史·韩世忠传》载:“……世忠穷追至睦州青溪峒,贼深据岩屋为三窟,诸将继至,莫知所入。世忠潜行溪谷,问野妇得径,即挺身仗戈直前,渡险数里,捣其穴,格杀数十人,擒腊以出。”后来,他的功被辛兴宗掠为己有,有别帅杨惟忠返京后直言其事,韩世忠升转承节郎。
其二,《宋史》中的征方腊主帅童贯所率将领中没有宋江。《童贯传》载:宣和三年二月,“贯、稹前锋至清河堰,水陆并进,腊复焚官舍、府库、民居,乃宵遁。诸将刘延庆、王禀、王涣、杨惟忠、辛兴宗相继至,尽复所失城。四月,生擒腊及妻邵、子毫、二太子伪相方肥等五十二人于梓桐石穴中,杀贼七万”。
其三、宋江接受招安是宣和三年二月,擒方腊是宣和三年四月,中间只有两个月时间。即使想让宋江参加征讨方腊,首先还得上报朝廷,获得批准,往返需要时间;其次,为防止这支犯上作乱的队伍与方腊合流,还必须进行整编、掺沙子等一系列工作,这也需要时间;第三,从海州行军到江浙,也至少需要十日。即便如此,朝廷对这支刚刚降顺的队伍,一定还心存猜忌和防范,只可能列入预备队,不可能把他列入前锋和主力,参与直捣方腊巢穴的战斗。
其四,南宋王偁《东都事略》卷十一《徽宗纪》载:“宣和三年二月,方腊陷处州。淮南盗宋江陷淮阳军,又犯京东、河北,入楚、海州。夏四月庚寅,童贯以其将辛兴宗与方腊战于青溪,擒之。五月丙申,宋江就擒。”该资料标时、记事都清清楚楚,如果宋江二月接受招安,随后又参与征讨方腊,怎么五月又会被擒呢?
其五,问题还在于宋江在方腊之后被擒并非孤证,1939年在陕西省府谷县出土的华阳范圭书撰的《宋故武功大夫河东第二将折(可存)公墓志铭》载:“宣和初元,王师伐夏,公有斩获绩,升壑门宣赞舍人。方腊之叛,用第四将从军。诸人藉才,互以推公,公遂兼率三将兵。奋然先登,士皆用命。腊贼就擒,迁武节大夫。班师过国门,奉御笔:‘捕草寇宋江’。不逾月,继获,迁武功大夫。”方腊就擒是宣和三年四月,“捕草寇宋江,不逾月”,应该就是五月了。与王偁《东都事略》所载,正好吻合。
可见,宋江无论接受招安与否,都不可能参与征讨方腊。
“两个宋江”说
但是,也有人对上述异议进行了反击。
一、招安宋江,用于征讨方腊,本在朝廷计划之列,在时间上无须周转,因此。二月招安,就可以赶上出征的童贯大军,参与四月追剿方腊的决战,在时间上是完全可能的。
二、折可存其人,不见于任何史籍,他的墓志铭出自其女婿范圭之手,洪迈有云:“碑志之作,本孝子慈孙欲以称扬其父祖之功德,播之当时,而垂之后世。”(《容斋三笔》卷一)其中牵强附会的溢美之词,不应作为论史的依据。
三、那么,为什么出现“五月丙申,宋江就擒”的记载呢?有人推论,宋江二月接受招安后,参与了四月讨平方腊的战斗,但也可能因为封赏不公,再次起事,然后,才有五月又被平定之说。这种推论,也算得合情合理。
问题是,有一道坎不能跳过,这道坎就是,李埴《皇宋十朝纲要》所载,宣和三年六月“辛丑,辛兴宗与宋江破贼上苑洞”,宋江又在攻打方腊的余部了。
南宋之于北宋,算不上改朝换代;南宋文人,大多是从汴京等地逃窜而来,对北宋旧事非常熟悉,怎么可能在记载上出现如此混乱:二月,宋江降;四月,宋江讨方腊;五月,宋江被擒;六月,宋江又征讨方腊余部,“破贼上苑洞”。唯一可能得出的结论是:此宋江非彼宋江,两个宋江而已!
宫崎市定(1901―1995)是日本颇负盛名的东洋史学家,也是战后日本“京都学派”的第二代巨匠。他在《宫崎市定说水浒》中提出,梁山泊的宋江和征方腊的宋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身为众寇之首的宋江一开始便是盗贼,而朝廷大将宋江一开始便是官军”。因此,“五月就擒的宋江乃草寇宋江,而四月到六月平定方腊起义的却是大将宋江”。这样,在时间周转上就没有矛盾,所有的资料都可以落实了。
但事实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也不一定。由于年代久远,史料不仅缺乏,而且来源驳杂而又互相抵牾,大多数专家还是认为以存疑为妥。
宋江的结局到底如何?
海州城南有一座小山,遍山磊磊青石,像一只白虎蹲伏在那里,人们叫它白虎山。“虎峰夕照”,历来就是八景之一。白虎山北有座坟墓,人称“好汉茔”。海州人历代相传,宋江并没有投降,他同梁山好汉一起被张叔夜杀害,埋在这座坟墓里。当地还流传着一首诗:“白壁虎山阴,坟冢草木青。问是谁家墓?梁山好汉莹。”
本文摘自:《细说大宋王朝36大悬案》,作者: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