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随葬品“晒”了两次
值得注意的是,宋陵的随葬品,似乎不像以往朝代那般神秘,在《宋史》《宋朝事实》这些史料中,均有披露。
原来,宋朝皇家丧礼中有一种礼俗——“葬前展览”。就是把将要随死者下葬的物品,在下葬前进行展示,召集辅臣前来观看。这与过去北方民间喜礼中“晒嫁”,即将嫁品摆在院子里请外人观看的风俗是相对应的。现在流行的“晒工资单”、“晒藏品”之类的所谓“晒文化”,可能就是由此而来。
宋真宗永定陵中的随葬品就“晒”过两次。《宋史·凶礼志·山陵》(卷一百二十二)记载,第一次是收殓时。宋真宗是乾兴元年(1022年)二月十九日去世的,三天后的二月二十三日,“陈先帝服玩及珠襦(玉衣)、玉匣、含、襚(殓服)应入梓宫之物于延庆殿,召辅臣通观”。“晒”后次日,即将尸体收殓入棺。
顺便说一下,随葬在棺内的物品,一般都是最值钱的好东西。棺内放置这些宝物有人说一般置于头部,实际不是这样,通常情况下是“左肩右足”,即在左侧肩旁上方和右脚边。所以,有经验的盗墓者在打开棺椁后首先会搜索翻动这两个地方。当然,身体下面也会有好东西。
第二次“晒”是在当年的九月十一日,即陵墓已造好,梓宫要下葬前。皇家“召辅臣赴会庆殿,观入皇堂物,皆生平服御玩好之具”。这些物品是要进入地宫的随葬品,即棺外之物。“晒”过之后,分类集装到不同的箱子里,置于地宫内放置棺椁的宝床上(一般在棺椁两侧)和相应的厢房中。
宋真宗生前收集了不少“天书”(珍本秘笈),在展示随葬时,继位的宋仁宗似乎舍不得让这些“天书”随葬,便召集辅臣商议天书处理。辅臣告诉仁宗,这是真宗尊奉天道秘获天赐之物,这份吉祥是属于他的,不能留在人间,而应该随葬放在陵内。
宋仁宗只得采纳了大臣的意见,将这些“天书”送到长春殿,在梓宫向陵区启运前,这些“天书”就先送走了。后来因为陵墓被盗,这些书全部失落了。是毁坏了,还是被盗出了,民间还有留存吗?这些问题都成了谜。
“淘沙官”——史上专职盗墓官员
刘豫在“儿皇帝”的任上,敛财有道,除了上税,盗墓也是他主要的生财手段。
刘豫可能很知晓古代盗墓史,学起了三国时的盗墓狂人曹操,设置了专门的盗墓机构和官职——“淘沙官”,这也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操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算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军方盗墓机构”。
“淘沙官”与曹操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个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态存在的单质金,一般混杂在沙粒中。只要将其从沙子中分离出来即可。古人常采用“沉淀法”进行生产,最常见的是将金沙放在专用筛子里过滤出金粒,即所谓“淘金”,或“淘沙”。专门从事金子生产的人,便叫“淘金者”,或“淘沙者”。
可见,刘豫将自己负责盗墓的官员命名为“淘沙官”,是相当形象和准确的。
《宋史·刘豫传》(卷四百七十五)记载,绍兴二年(1132年)四月,河、淮、陕西、山东都驻满了北方的军队,刘豫的儿子刘麟征召登记乡兵十多万,组成“皇子府十三军”。在军队,他分别设置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将开封、洛阳这些当年北宋东西两京的荒坟古冢,盗掘得一干二净。
原话是这样的,“(绍兴二年)四月时河、淮、陕西、山东皆驻北军,麟籍乡兵十余万为皇子府十三军。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两京冢墓发掘殆尽。”
对于淘沙官设置,从上面来看,是刘豫的儿子刘麟设置的,但实际不是这样,是他老子指使的。
两路“淘沙官”的盗墓业务分工
说到这对父子也真有意思。据清人丁傅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二十)中转引元王恽《秋涧集》一书中的说法,当年刘豫未发迹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一只白龙出现在其妻子家的大镜里,但这条龙没有鳞和角。刘豫老丈人也看到了这异象,于是把女儿许给了他。
不久,刘豫妻子生了两个儿子,于是一个起名刘麟,一个起名刘角。算命先生说,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刘豫就会大富大贵。当然这是刘豫当了“大齐皇帝”后的附会之言,但儿子刘麟长大后,确实成了刘豫的得力助手,没有刘麟,他可能也做不了“皇帝”。
宋人宇文懋昭所撰《大金国志》中,对刘豫设置专业盗墓机构也作了说明——
“以刘从善为河南淘金官,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以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
《大金国志》的记载虽然也较简单,但相当到位。河南淘金官刘从善,与刘豫一样,也是北宋降金的叛臣,他负责的盗墓机构主要负责盗掘皇陵,对金人盗陵时没有取走的财宝进行二次盗掘,民间盗墓贼的术语叫“滤坑”。刘从善还收集用于尸体防腐的水银。当时是把尸体倒挂起来,让体内的水银倒流而出,下面放置碗盆什么的接着。
汴京淘沙官名叫谷俊,史上对这个人介绍不多,刘豫安排给他的任务,主要是盗掘民间无主坟,还有民间窖藏的财宝。当时,一些有钱人家看到当时兵荒马乱的世道,都把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金银元宝、金条、玉器等贵重细软,埋到地下藏着。刘豫看准了这事,于是专门吩咐手下,让知情人报告线索撬地窖。
由于刘豫父子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社会影响恶劣,民怨沸腾。以至于有人骂起了金人竟给他们立了这么一个尽干恶事的“皇帝”。金太宗听到了下面的反映后,觉得这个傀儡大齐政权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金太宗当机立断,下诏废了他。当然,还是很给他面子的,还封他为“蜀王”,刘豫的“盗墓业务”也就此收摊了!(作者:倪方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