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成吉思汗的先驱:一个以由多个“吐门”(万户长)组成的大部落联盟,几乎每个“吐门”当中,都包括了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语言和民族的部族。他们放牧牲畜,并成为主要的食物来源,由于空气稀薄,煮出来的牛羊肉半生不熟,白水浸泡后的大块肉当中还有着大块凝固的鲜血——他们张开嘴巴,露出尖利坚固的牙齿,将血肉一同吞进肚子。被自己吃掉之后的牲畜皮毛成为他们遮羞和御寒的衣裳,而众多的牲畜皮毛连在一起,就成为了房屋和营帐——长年累月,他们的身上沾满了动物挥之不去的腥膻味道……数百年之后,有人还说他们是“有骚味的人”。
他们喜好战争,长驱千里、迅如奔雷的马匹使他们在战争中出其不意,屡屡获胜。在战术上,他们熟练运用佯攻和佯退术,以小股的兵力牵掣敌人主力部队,引诱到空廓的沙漠或者草原,再大军合拢,将之剿灭。他们的骑士和射手是部族当中最受器重和尊敬的人,这些勇士们,总是将俘获的第一个人用刀杀死,然后畅饮他的鲜血,把敌人的头皮剥下来,悬挂在马笼头上,向部族的其他人和敌人炫耀战绩与武力,头骨用来做酒器……在中原的先秦时期,他们就在漠北和蒙古高原崛起了,以强大的武力统摄四方。
他们多次潮水一样涌向中原,向着汉家王朝的中心推进。而那时,中原的实权诸侯和军事巨头也向他们一样,喜欢用人皮和人的头骨来发泄仇恨,表达自己的凶猛和残忍。刘邦一统天下的时候,在月氏国作人质的冒顿偷偷跑回部落——这个不大起眼的人对他的父亲头曼单于心怀不满,一个是他为头曼单于与一个地位卑贱的女人所生,长大之后,又被头曼送到月氏国作人质……而更重要的应当是:他发誓要获取父亲头曼在部族当中无上的权利和地位。
回到部落之后,父亲头曼分给他100名士兵,他教他们弯弓射箭,然后教育他们唯他手指是瞻,一声令下,百箭齐发——不论目标是什么,射手们应当毫不犹豫——最终,他用这个方法射杀了自己的父亲头曼,拥“狠”自立为匈奴大单于。他的武力是强大的,数年时间,统一了蒙古草原。尔后,携带强劲的马蹄、鸣镝和长刀,勇猛而野蛮的匈奴向着西汉王朝,发出了不间断的骚扰和攻击。
而在中原,作为楚汉之争的最终胜利者刘邦刚刚坐下来,对着他的大臣和江山发出各种各样的号令——匈奴大军的到来,使得刘邦感到了惊恐,他早就听说过匈奴这一强大的西北部族联盟,当然包括他们的凶猛、日趋千里的马匹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也曾派出军队抗击,也曾亲自督阵——而他没有料到的是,匈奴竟然比他传说中还要勇猛善战,锐不可当,就连他自己,也险些成为匈奴的俘虏。后来的一次,冒顿单于还对吕雉开了一个玩笑:假意或真心地邀请刘邦的夫人作他的妻子。
这一举动,以凶狠著称的冒顿像个小孩子,透露着几分天真和可爱——刘邦的败绩使得匈奴更加嚣张,妥协之后的西汉王朝想到了和亲——以女人消磨和遏制匈奴南进的雄心和勇气,以中原的新鲜器皿和用具,期望以“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放下武器,像汉朝的子民一样,躬身垄亩。
而事实上,本性和习俗是最难改变的,而刘邦、吕雉不过对匈奴使用了缓兵之计——在向匈奴供送女人和财富的同时,他们也在韬光养晦,企图有朝一日可以一举消灭匈奴,巩固西汉江山。一直到刘邦的第五代人——汉武帝刘彻时期,匈奴仍旧是西汉王朝最大的威胁——这时候,刚刚经历了文景之治的西汉王朝如日中天,刘彻也像他的祖父、父亲一样,妄求长生不老,号令天下奇人术士,大炼不死神丹。
这时候,刘彻听到来自大宛国的声声嘶鸣,有人告诉他,那是西域天马的啸声。这些马可以日行千里、往来如风,构成了匈奴军队奔驰无定、出奇制胜的“杀手锏”装备——刘彻惊诧了,神往了,还根据传说和想象,写了一首叫做《天马歌》的诗:“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而令汉武刘彻尴尬的是:从大宛运来的几匹汗血马到达长安之后,其中一匹竟然不给他面子,什么东西也不吃,最终绝食而死——这无疑给了刘彻一个难堪:一个皇帝可以统治万民,号令天下,但对于一匹罕见的神驹骏马,却束手无策。
那时候,西域对于中原来说是神秘的,庞大的,又是野蛮和蒙昧的,雪山连绵,大漠浩瀚,风吹千里——这些都是传说,没有人亲眼见到,更没有哪一个人以身体的亲历取得真实的观感——这时候,张骞站出来了,这个和汉武帝刘彻一起长大的郎官,史书上说他少小就有一种勇敢无畏的冒险精神。他说话的时候,躬身面对昔日好友,现已高高在上的刘彻,以坚定的口吻,表示了自己愿意出使西域的愿望——不知道刘彻听到之后有什么感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内心是喜悦的,高高在上的目光也会向张骞透露出几分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