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奸臣的符号,然而,对于历史人物要客观公正,无论他是大英雄,或者是多么的罪大恶极,这是历史学者起码的道德底线。可是,无意中,我发现了儒教历代史大家丑陋的一面。这些人竟然给秦桧安上了不存在的罪名。本文首先介绍研究宋史的两个重要参考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续资治通鉴》,之后,揭露其谎言。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要录),原名《高宗系年要录》,凡二百卷,南宋李心传(1167—1240)著。李心传三十岁进士不第,遂绝意于仕途,专心从事史学研究。李心传以《高宗日历》、《中兴会要》等史书为基础,又参考各类官书,以及一百多种私家记载、文集、传记、行状、碑铭等史料,进行详细的考订,仿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体例,编成此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述了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共三十六年的史事,宋高宗一代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有大量史料记载,如秦桧陷害岳飞之事,此书记载甚详。后来的《宋史》和《续资治通鉴》等作品,多以此书为参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原书已失佚,今本是清人编《四库全书》时,再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可与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互为补充。
《续资治通鉴》二百二十卷,清代毕沅撰。毕沅(1730年—1797年)字襄蘅,一字秋帆,号灵岩山人,江苏镇洋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湖广总督。博通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之学,著述颇盛。其《续资治通鉴》积二十余年之力,四易其稿,以宋、辽、金、元四朝正史为经,以徐干学《资治通鉴后编》为基础,参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叶隆礼《契丹国志》及各家说部、文集约百数十种,记述详明,文字简要,上起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下迄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共四百一十一年,成书二百二十卷,展示了宋、辽、金、元四朝兴衰治乱的历史,其中北宋部分较为精确(一百八十二卷),元代部分较为简略(三十八卷)。此书付刻未及半,毕沅生前仅初刻一○三卷,毕家因贪污遭籍没而止,书稿散佚,桐乡冯集梧买得全稿补刻成二百二十卷。《续资治通鉴》跟《资治通鉴》有不少出入,续通鉴大量引用旧史原文,叙事详而不芜;仅有取舍剪裁,而无类似温公的改写熔炼,亦无〈毕沅曰〉等各家史论。《续资治通鉴》作者虽挂名毕沅,然清初名家钱大昕、邵晋涵、章学诚、洪亮吉、黄仲则等均参预其事,此书实成于众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