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加货币供应量,以减少私铸的产生
宋朝时期,私钱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上畅行无阻,往往得益于官钱的不足。正如宋人王禹偁在《江州广宁监记》一文中记载说:“与夫租庸调之入,盐铁榷酤之课相与为表里资助国用,亦重事也。且夫工徒无赖聚一州而非便,散之则盗心不生矣。钱币益多,流四海而不匮用之,则盗铸几息矣。”指出了钱荒,流通中货币的不足,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使私铸有了足够的理由,而增加官铸钱可以有效地预防盗铸现象的发生。
因此,宋朝时期为了顺应预防私铸钱币,同时也是统一全国货币,发展商品货币经济之需,就大力铸造钱币,发展铸钱业。宋太祖即位后就开始铸钱,但铜矿资源多处南方,所以最初铸造额较小。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江南转运使樊若冰建议在升、鄂、饶州设钱监,“大铸铜钱,凡山之出铜者悉禁民采,并取以给官铸”。朝廷采纳了这一建议,但由于矿源缺乏,铸钱量无法增长。时任江南西路转运使的张齐贤致力于铜矿的勘察开采工作,为当时铸钱业的发展立下了不小功劳。他访得南唐旧臣丁钊,“历指饶、信、虔州山谷产铜铅锡之所,又求当代铸法……岁铸三十万贯,凡用铜八十五万斤、铅三十六万斤、锡十六万斤”。矿产资源的增多直接为铸钱提供了先决条件。铜矿在皇祐中(1049—1053年)年产约500万斤,到元丰元年(1078年)增为1460年;而铅锡也同样有所增加。宋朝的铸钱业就在这样庞大的矿产资源上逐步发展壮大起来。
为增加铸钱量,宋朝廷还设立对铸钱官的奖惩办法,例如宋神宗元祐时就曾下令:“岷州并通远军威远镇铸钱监官,任内铸到钱除支费外,每净利三万贯减一年磨勘,幕职州县官占射差遣,六万贯循一资。二员者分受。”至此,就将主管官吏的升谪直接与铸钱额联系起来了,以促使提点官加紧铸钱。
六、加强对铸工的控制,收编盗铸者
中国古代铸造技术落后,因此铸钱往往要征用大量的工匠,大型的钱监甚至有上千人之多,如宋真宗时期,江、池、饶、建四州钱监“凡役兵三千八百人”,各监人数不会完全相同,因此四监中人数多的应超过了一千人。那么工匠人数众多,如果疏于管理,则会出现盗铸、私贩等现象,也会成为官府的大患,因此当时就有官员指出:“兵工失业,亦或转而为盗,故当饥岁,尤宜鼓铸以聚民。”所以,在宋朝时期,当某个钱监停铸钱之时,对工匠的安排,并非遣去了之,而是派往他监。这样,待将来开铸,仍可望召回旧匠以利鼓铸,同时也可以防止铸工到民间私下盗铸。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正月下诏罢舒、蘄二州鼓铸铁钱:“逐监已差监官并依省罢法,见役工匠尽数发赴饶州铸钱监收管,内招道百姓人匠,愿从便者听。”不是简单地将钱监内的工匠放散了事,而是发送到别的钱监处去,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