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备货币管理机构,制定严格的伪币检验规则和处理方法
宋朝时期将纸币收归官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民间的伪造,但官吏本身的舞弊行为也不可轻视。宋朝交子务初立时,仅设主管监官一人,交子务“所用之纸,初自置场,以交子务官兼领。”后来考虑到官员作弊,因此设立了专门负责币纸制作的机构。大观元年(1107年)五月:“改交子务为钱引务……所用之纸,初自置场,以交子务官兼领,后虑其有弊,以他官董其事。”这样就将抄造币与纸币印制分割开来,令官员相互牵制,也可增强对官员内部作伪弊端的管理。
设立多重印押制度。古代的纸币特别是最早由私人发行的交子,在印制和使用当中必须经官方认可,即官方将收到的钱数记在交子上,经签押后,方可做现钱使用。流通时,朝廷发给各省留一印记,各省发给各府留一印记,各府发给各县留一印记,各县发给钱庄留一印记,最后钱庄发给民间再留一印记,这样做在当时就是一种有效的防伪印记措施。我们见到的大清宝钞上的层层印记或签押就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宋朝纸币发行之初规定必须有铜钱作为后备金,而且有一定数额的限制。但到了后期,发行的数量就无法控制了,造成过多过滥。国家不得不对纸币进行多次的整改,与此相应的是,官府也必然会增加对伪造纸币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为杜绝伪币的流通,使造伪者不易以伪币获利,宋政府还特别注意在收换纸币时发现伪币,加强伪币的鉴别工作,采取措施强令有关官吏增强防伪意识。
纸币换界也有利于防伪。因为宋朝纸币一直存在着兑换制度,所以每次换界都要重新制版,图文的不断变化给造伪者带来一定困难。同时在新币与旧币兑换过程中,制定出详密的制度,注意检查出伪币,勿使其鱼目混珠,这也成为了整个兑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伪币问题严重的时候,负者收兑人员的工作尤其不能马虎。交子兑换后一律烧毁,兑换时要查验字号,经确认后才能毁抹合同簿历。例如,乾道四年(1168年),南宋首次大量回笼会子时,就规定:“旧会每道收糜费钱二十足,零百半之。应旧会破损但贯百字存,印文可验者,即与兑换。内有假伪,将辨验人吏送所司,其监官取朝旨指挥,每验出一贯伪会,追究元收兑会子人钱三贯与辨验人,如官吏用心讫事,无假伪,具姓名推赏。”
八、普及、提高辨别伪钞水平,设立民间辨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