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与秦相反,先行分封制。《高祖本纪》载:“正月,诸侯及将相与共请汉王为皇帝。”“皇帝曰义帝无后,齐王韩信习楚风俗,徙为楚王,都下邳。立建成侯彭越为梁王,都定陶。故韩王侯为韩王,都阳翟。徙衡山吴芮为长沙王,都临湘。番君之将梅绢有功,从入武关,故德番君。淮南王布、燕王臧荼、赵王敖皆如故。”汉高祖共封八王。也许此时的分封还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后来在镇压了异姓王的叛乱后,皆封刘姓王,其目的就在于壮大刘姓势力了。如果有一天国家政权垮了,还有地方侯国为策应,东山再起。当然全国并非都是侯国,汉朝也在不少地方实行郡县制,比如西安、洛阳这些地方是怎么也不让设侯国的。其实,封国的存在,对中央集权必然是个离心力。果然,汉景帝时,就发生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好不容易才平定了。后来,汉景帝把王国的行政权和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令诸侯不得再复治国。”汉武帝时,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他的诸子都在王国范围内分到封地。表面上是“推恩”,真实目的是将王国越分越小,削弱封国势力。汉武帝又通过一系列措施,如“左官律”、“附益法”、“酎金”成色问题等,基本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与此同时,汉武帝颁布了一套新的官吏制度,注重选拔人才,充实官僚机构,才将郡县制巩固下来。
秦始皇设郡县制是一步到位。从公元前206年汉朝建立,到公元前112年汉武帝借“酎金”问题夺爵,汉朝的郡县制基本建立,前后经历94年。
第二,思想统治方法比较:
秦始皇唯一赏识的是法家韩非子,读韩非子的书到了相见恨晚的地步,为了得到这个人不惜对韩国发动战争。他认为:“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从他的碑刻中也看得出法治的分量:“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纲纪。”“圣法初兴,清理疆内,外诛强暴。”为了法治,他听信李斯之言,“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因而有“焚书坑儒”的残酷之举。秦二世当权也认为“法”可以疗治一切,“我只要法律在手,重重地判刑,就没有一个人敢说一个‘不’字,能使全国服服帖帖。”(主重明法,下不敢为非,以制御海内。)
汉朝的思想统治开始时并不很明确,到汉武帝时定型为“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既主张严格的等级制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又主张作为统治者应实行仁政。何为“仁”?仁者爱人;克已复礼为仁;已所勿欲,勿施于人等。儒学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实现统治者对国民的长久统治提供了思想基础。从此儒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持续了两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