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情有可原的宦官
自明中期以后,宦官逐渐在中枢决策中取得了独特的权位,其政治作用丝毫不亚于外朝文官,但他们在士人眼中始终都是邪恶势力的代表,是朝政日趋腐败的根源。加之天启年间魏忠贤的倒行逆施,更加败坏了他们的形象。
康熙对他们也并无好感,曾说:“朕宫中所用太监,止令供洒扫奔走之役,一(颦)一笑从不假借,所以数十年以来,太监皆极贫乏,有不能自给者。”并就太监钱文才殴死民人徐二一案,对大学士等说:“凡太监犯罪,断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又指出:“古来太监,善良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渐,慎之于始。”而且也认为太监对明朝亡国有重大的责任。
但他不赞成将明亡罪责完全诿诸太监,且认为太监弄权,文官也难逃干系。“明朝典故,朕所悉知。其奏疏多用排偶芜词,甚或一二千言,每日积满几案,人主讵能尽览,势必委之中官,中官复委于门客……此皆文字冗秽,以至此极也。”
宦官虽然可恶,但较之文官,康熙却认为他们尚有几分忠诚,在议论明清争战时指出,明朝群臣嚣嚷决战,痛斥和议,但“贼至京城,文武逃散,无一死于难者。”后又说追随崇祯殉难的唯有太监王承恩,世祖章皇帝曾以其忠诚,著文致祭,有碑碣为证,且崇祯暴尸东华门桥上时,无一官收葬,后太监慈有芳觅棺殡敛,汉官不过“成服”而已。
可见,在康熙眼中,宦官应为明亡负责,但因其身体残毁,稍有贪黩之性,也情有可原,且危难之中尚不失忠诚之义;武将出生入死,虽粗鄙贪婪,也属情理之内;唯有文官满口道德,却朋比为奸、结党营私,置国家社稷于不顾,唯以私仇、门户为念,无疑是明亡的罪魁祸首,理应受到道德和历史的谴责。康熙以铁一般的事实,将自以为握有“戒尺”的士大夫置于冰冷的道德拷问之中,对他们手中无形的道德权力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
然而,康熙对明末文官无一人殉节的评论显然有违史实。曾身在京师,亲历甲申之变的杨士聪记有:“北都殉节,几二十人,可谓盛矣。”时人朱尊彝也得知:“甲申前后,士大夫殉难者,不下数百人,大都半出科第;而新城王氏,科第最盛,尽节死者亦最多。”此类记载甚多,虽不全为确论,但明亡之际有文官殉国的事实是不能否认的。康熙对文官评价的失实,恰好凸现出他用明史来推行自己意志的政治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