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对马周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和礼遇。他评价马周“见事敏速,性甚贞正”,自己对马周“暂不见辄思之”。马周晚年患病,唐太宗“躬为调药”。君臣间的关系达到这种相见恨晚、亲密无间的程度,诚为千古佳话。《新唐书》的主修者欧阳修在《马周传》后附一赞语,感叹“周之遇太宗,顾不异哉”,唐太宗“锐于立事”,而马周建言“皆切一时,以明佐圣”,君臣之间“不胶漆而固,恨相得晚,宜矣”。但又说马周之才毕竟不及辅佐商代武丁王的傅说以及帮助周武王灭纣的吕望(即姜子牙),所以后世对马周的事迹叙述不多。毛泽东不同意此种说法,批道:“傅说、吕望,何足道哉。马周才德,迥乎远矣。”马周的才德是否堪与傅说、吕望相比,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毛泽东的观点属于“一家之言”,但从中可看出他对马周这类人物的偏爱。毛泽东有一种独特的文化心理,即认为“贫人、贱人、被人看不起的人、地位低的人,大部分发明创造,占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他们干的”。原因在于这些人“生力旺盛,迷信较少,顾虑较少,天不怕,地不怕,敢想敢说敢干”。马周以一介草民而平步卿相,为毛泽东的这一看法又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所以他格外喜欢。马周早年嗜酒伤身,只活了48岁。毛泽东为此感到惋惜,在《新唐书·马周传》中还批了8个字:“饮酒过量,使不永年。”
对于马周的这封“上书”,毛泽东在极其赞赏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某些不足。如“上书”中说:“今百姓承丧乱之后,比于隋时才十分之一。”毛泽东认为此种说法“不确,比于隋时,大约五分之一”。隋唐鼎革,人口锐减,但不至于减少到马周所说的十分之一,可见毛泽东读史是非常善于独立思考的。
在历史上,唐太宗以“从谏如流”而著称。对唐太宗,毛泽东一向深表佩服。他在读《旧唐书·李百药传》时,曾总结“李世民的工作方法有四”,其中有两条便涉及虚心纳谏,即“每旦视朝,听受无倦”、“罢朝之后,引进名臣,讨论是非,备尽肝膈”。没有李世民便不可能有马周,毛泽东对此也是看得很清楚的。
点评朱敬则上武则天书,毛泽东赞赏道:“朱敬则政治家、历史家,年七十五。”
朱敬则(635~709),亳州永城(今河南永城)人,出身名门望族,“倜傥重节义,早以辞学知名”。他曾受到过唐高宗李治的召见和赏识,但因被人谗毁而未得到擢用。武则天临朝称制后,朱敬则先后担任正谏大夫、冬官侍郎等职务,并监修国史。
武则天作为一代女皇,执政之初颇受朝野怨恨,加之帷幕不修,内心惧惶,为巩固政权,命人于朝堂安置铜匦,广开告密之门,同时任用来俊臣、索元礼、周兴等酷吏罗织罪名,残酷迫害宗室大臣,在朝野上下造成严重的恐怖气氛。有鉴于此,朱敬则上书武则天,提出“绝告密罗织之徒”,在政治上改弦易辙,“易之以宽泰,润之以淳和”,开创礼乐教化的新气象。
在读《旧唐书·朱敬则传》时,毛泽东于开篇的天头上批注:“朱敬则政治家、历史家,年七十五。”对于朱敬则的“上书”,他浓圈密画,仔细体悟,处处体现出赞赏之情。从该“上书”来看,毛泽东说朱敬则是政治家,有以下两方面的理由:
一是朱敬则援引秦、汉之得失,说明在政策上“因时权变”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秦国在李斯当政时期推行法家理论,致力于富国强兵,以至屠灭诸侯,统一宇内,在当时是必要而有效的。但是,这毕竟属于“救弊之术”,不可行之于久远。秦国却不改故辙,“淫虐滋甚,往而不返,卒至土崩,此不知变之祸也”。与之比较,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后,便听从叔孙通、陆贾等儒生的建议,“开王道,谋帝图”,从而奠定了西汉200多年的基业,此为“知变之善也”。因此,他建议武则天“览秦汉之得失,考时事之合宜”,“改法制,立章程,下恬愉之辞,流旷荡之泽……窒罗织之源,扫朋党之迹,使天下苍生坦然大悦,岂不乐哉”。对上述引文,毛泽东均加了圈画,并由此联想到西汉贾谊所写的《过秦论》,批注道:“贾谊云:‘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在他看来,朱敬则的论述是对贾谊思想的继承与发挥。
二是朱敬则的“上书”非常讲究方式、方法与策略,充分考虑到了武则天的接受心理,体现了“顾全大局”、巧妙进谏的艺术,是个聪明人。朱敬则未必完全赞同武则天掌权初期的那些做法,但他在“上书”中却说当时置铜匦、开告端使“曲直之影必呈,包藏之心尽露”,武则天“以兹妙算,穷造化之幽深;用此神算,入天人之秘术”。在这番铺垫后,朱敬则方才强调:“向时之妙策,乃当今之刍狗也。”“刍狗”乃无用之物,现今应该弃旧更新,转而实行宽恤之政。朱敬则以古论今,巧妙进谏,无怪乎武则天阅后“甚善之”。武则天个性极强,她所尊重的大臣只有狄仁杰等很少一些人,因此向她进谏并非易事。毛泽东说朱敬则是政治家,当包括“聪明”这一层意思在内。因为毛泽东在读《明史》时曾说过:“明朝反魏忠贤的那些人,不讲策略,自己被消灭,当时落得皇帝不喜欢。”言下之意,进谏者选取适当的方式和策略才不至于事与愿违。
毛泽东认为朱敬则是历史家,除了上述因素之外,当还包括其他的原因。朱敬则曾经兼采魏晋以来君臣成败之事,著有《十代兴亡论》。特别是他还写过为秦朝郡县制辩护的重要文章《五等论》,其中观点与毛泽东的历史观十分契合。毛泽东在读《旧唐书·朱敬则传》时,对这篇文章也有过多处圈画。
所谓“五等”,指周代分封制下确立的“公、侯、伯、子、男”这5个爵位。在历史上,赞同周代分封制的大有其人,如东汉至曹魏时期的王朗、仲长统、曹冏,西晋的陆机,唐代的杜佑、崔湜等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为陆机的《五等论》。陆机认为秦朝短命,根本原因在于实行了郡县制,郡县官吏由中央委派,一旦君主有忧,没有宗室与共利害,“颠沛之衅,实由孤立”。而汉初之所以能平定诸吕之乱、迎立汉文帝,在很大程度上便得益于宗室的屏藩之力。后来发生“七国之乱”,乃因为汉朝大启侯王,对秦朝郡县制矫枉过正所致。所以他得出一个结论,即“五等之君,为己思治;郡县之长,为利图物”。只有实行遵循旧典的分封制,才能上下同忧乐、共安危。即便分封制有弊端,也会发生以下犯上的侵弱陵夷之痛,但总比郡县之长强夺民肥,致使天下土崩瓦解要强得多。
朱敬则却不赞同这些人的主张,他是中国历史上较早、较系统地为秦代郡县制辩护的人。在他看来,周代实行的分封制是建立在礼乐教化基础之上的,但春秋以后礼崩乐坏,道丧术兴,人们尚诈伪,贵攻战,“一旅之众,便欲称王;再战之雄,争来奉帝”,完全信奉兵强马壮者称帝的强者逻辑。所以秦朝废分封而行郡县制,“罢侯置守,高下在心,天下制在一人,百姓不闻二主”,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故意“薄功臣而贱骨肉”。秦朝二世而亡,非亡于郡县制,而是亡于残暴无度。
朱敬则的这种观点对后来的柳宗元产生过影响。柳宗元著《封建论》,极言分封制之不可取。他举例说,秦朝“有叛民而无叛吏”,汉朝“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朝“有叛将而无叛州”,这些都说明郡县制较分封制优越。毛泽东对朱敬则、柳宗元的观点深表赞同,认定“百代多行秦政治”,并奉劝郭沫若“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毛泽东的心目中,朱敬则、柳宗元都属于有深厚史识的历史家。
朱敬则为官清正,珍惜贤才。当时的御史大夫魏元忠、凤阁舍人张说遭人诬陷,行将处死,“诸宰相无敢言者”,唯有朱敬则上书武则天,为这两人申冤鸣屈,说他们“素称忠正,而所坐无名,若令得罪,岂不失天下之望也”。魏、张最后免于一死,有赖于朱敬则的鼎力相助。武则天宠幸的张易之等奸臣媚权事贵,为武三思、苏味道等18人绘《高士图》,想引诱朱敬则参与其事,但朱敬则“固辞不就,其高洁守正若此”。公元706年,他受贬归乡,行李中“无淮南一物,唯有所乘马一匹,诸子侄步从而归。敬则重然诺,善与人交,每拯人急难,不求其报”。毛泽东对这些引文都逐一加了旁圈,流露出他对朱敬则的敬重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