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云:“臣松之以为春秋之义,内大恶讳,小恶不书。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杀害,事有明审。魏史若以为大恶邪,则宜隐而不言;若谓为小恶邪,则不应假为之辞,而崇饰虚文乃至于是,异乎所闻于旧史。陈氏(陈寿)删落,良有以也。”
关乎甄后之死,聚讼纷纭。以此观之,将曹植的《洛神赋》与甄后“挂钩”,作为怀念甄后的悲愤之作,不无道理。
陈寿《三国志·文昭甄皇后传》删掉《魏书》的“崇饰虚文”,是否大恶不讳了呢?
至少,他以“春秋笔法”,写了某些“真相”——郭后、李贵人、阴贵人全被“爱幸”,已然不是“爱幸”;重点在“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甄氏“有怨言”。
“怨言”是什么?
首先要闹清“奉二女”的山阳公是谁。
山阳公,就是汉献帝刘协。刘协禅让后,曹丕封其为山阳公,“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于太庙,致胙;封公之四子为列侯”。做了14年的万户侯后,刘协54岁而崩,葬于禅陵(今修武县西北),谥汉孝献皇帝。魏明帝以素服为他发丧,葬礼则以汉家天子礼仪。
献帝禅让,仅就政治地位乃至所享“万户”而言,已然高于曹魏诸王。
献帝甫一禅让,就奉自家两个女儿给曹丕做媳妇,就当时政治而言,曹丕是不能不高兴地接纳的。
但是,甄氏“有怨言”,“帝大怒”——何出怨言?曹丕缘何“大怒”?其实,翻开《三国志·武帝纪传》,已然明晓。建安十八年五月,曹操刚被献帝封为魏国公,秋七月“天子聘公(曹操)三女为贵人,少者待年于国(最小的等到长大再入宫)”;“二十四年春正月,天子立公中女(次女曹节)为皇后”等。
献帝立曹节为皇后,也是曹操所巴望的。曹节虽为曹女,却很不乐意曹丕代汉。曹丕几次逼宫追索皇印,曹节死活不给。最后曹节把皇印摔到地下,掉了一角,大哭大喊:老天是不会保佑你曹丕长久的!
这话太重,不是曹丕的亲妹妹,谁敢说?
政治婚姻,混乱天伦。曹操献3女入宫与刘协成了翁婿,刘协献2女入宫与曹丕成了翁婿。通俗地说:曹操是刘协的岳父,刘协是曹操之子曹丕的岳父。
甄氏“有怨言”——倘若是因为“爱幸”与否的争宠怨言,此类“怨妇”怨言大行于宫内,何至于“赐死”?倘若稍涉太过敏感的“献女门”——“翁婿”政治,在外面被亲妹妹骂过“长不了”的曹丕再被家里的媳妇“实话实说”一番,帝能不“大怒”,赐死甄氏?
其实,回过头再看《魏书》,似乎皇帝的“玺书”与甄氏的“奏表”,也不是史家敢于捏造的。但甄氏以“不任粢盛之事”、“敢守微志”等为辞退避“皇后”之座,想来又何尝不是一种难以让她在后宫厘清自家辈分的“怨言”呢!
也许,甄氏就是因“表”而被“赐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