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彩票的泛滥与弊端
19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舶来品吕宋票在中国,尤其是通商口岸的广为人知,出现了对其“迹近赌博”与“为诸善举”的不同评价,并引发或禁或弛的截然相反的态度。其后,各种仿吕宋票而设的商办彩票、官办彩票因假“义赈”、“赔款”、“新政”等名目,不仅得到了民众舆论的认可,而且也没有受到官府的过多干预,由此开启了中国近代彩票本土化的历程。时至清末,清廷统治日趋式微,视彩票为敛财牟利工具而致其日渐泛滥,且逐渐背离原有公益性质,遂引发了社会各界要求禁绝彩票的声浪。而实际上至晚清谘议局开议前,除直隶总督袁世凯有过一次借故取缔北洋顺直义赈彩票的举措外,晚清当局未曾真正采取过禁绝本土彩票的举措。
清廷不能实质上禁绝彩票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晚清朝廷江河日下,权势旁落,对于各封疆大吏辖内之事只能望洋兴叹。对于彩票,企图“归总发办”尚且不可,更不要说禁绝。另一方面,关键还在于财政困难,举步维艰,“近年以来,我国财政支绌,司农有仰屋之嗟,疆吏兴徒炊之叹,……苟有能筹及经济问题者,往往一言甫入,立见施行”。如度支部尚书载泽在舆情之下也曾言彩票实“非政体之宜”,而作为执掌晚清两个新设经济部门的主管官员,他又拟以兴办实业、举办铁路为名大力推行发售农工商兴业大彩票以及铁路富签彩票,以致舆论哗然,抨击不断。晚清各级官府不愿禁绝彩票,根本原因更在于其与彩票有着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手中已办有彩票者,坐拥其利,手中无彩票者,则欲寻找机会创设彩票。在这一状况下,要真正禁绝彩票,就得由一个与之没有太多瓜葛且拥有一定实力的阶层来承担。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清廷宣布“仿行宪政”,揭开了预备立宪的序幕。谘议局的设立就是其中措施之一。谘议局虽然只是一个民意机构,被界定为“议院之先声”,但其时依照西方和日本君主立宪制度而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在形式上却不得不明确规定谘议局为各省的地方议政机关,有权议决地方重大兴革事件,所通过的议决案,经督抚批准后即可在一省范围内实行。大多代表着新兴阶层利益的各省谘议局议员充分利用这一政治舞台,提出许多关涉政治、经济、社会风俗的改革议案,而彩票也在“有伤风化”、“有碍实业”、“有乖政体”的抨击中,由江苏谘议局率先提出“永远禁绝”之议案,从而将禁绝彩票之事提上日程。